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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JASIC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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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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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马敬仁,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 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6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和表决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 2020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0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 1 次会议并认真听 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 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 2020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0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对外捐赠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如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3)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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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的独立意见,(5)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6)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7)关于董事 2019 年度薪酬、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9)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如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独立意见,(2)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的 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如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 年度召集并主持了 3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董监高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和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政策进行监督检查。2020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 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利润分配预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续聘审计机构和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事项。

(三)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未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内 部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并在会上积极参与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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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讨论,分享管理方面的心得体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 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问询及微信等通讯方式,积极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掌握公司运营现 状,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全体董监高提供行业 分析案例和动态新闻,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认真监督和核查董事和 高管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 建议,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通过与公司董监高一起学习和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 2、无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0 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0 年度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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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马敬仁 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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