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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JASIC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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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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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泽华,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现 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 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和表决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 人认为 2020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0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认真听 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一)2020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对外捐赠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如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3)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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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的独立意见,(5)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6)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7)关于董事 2019 年度薪酬、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9)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如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独立意见,(2)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的 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如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 年度公司未组织召开提名委员 会会议。

(二)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2020 年公司战略委 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本人出席了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内部治理等方面的汇报说明,并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诚信、 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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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独立性,监督公司的经 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的履行各项职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核 相关议案,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发展。

七、其他工作情况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 2、无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0 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0 年度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 人对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泽华 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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