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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JASIC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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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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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 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 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 好的业绩。现将董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0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0 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公司始终坚 守初心,狠抓主营业务,在研发、生产、销售、采购等所有业务环节采取了一系 列积极应对措施,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 入 1,020,262,386.15 元,较上年增长 5.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2,547,422.34 元,较上年下降 21.7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2,696,683,208.82 元,较上年下降 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253,599,555.96 元,较上年下降 3.74 %。
二、 2020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5 次监事会,董事会各专 业委员会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各自职责,所有会议做出的决议均合 法有效。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于历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均遵照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法人治 理水平不断完善,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注重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内幕信息管理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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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信息,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评中获评最高等级 A 级。同时,公司通 过定期提醒,持续增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做好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三)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员工凝聚力
2020 年度公司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 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用实际行动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统一,增 强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重视股东投资回报,实现经营成果共享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 公司《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拟定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现金分红金额总计 237,356,229.50 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14.30%。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通过真实、有效的沟通,引导投资者形成 价值投资理念。2020 年公司召开 1 次投资者网上业绩说明会,参加 1 次投资者 网上接待日活动,通过线上文字交流的方式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增强 投资信心。
三、 2020 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公司 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未提出异议。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 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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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认真听取内 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 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议。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 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 预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续聘审计机构和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议案。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管无变动,未召开会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20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 会议,审议董监高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 业发展状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20 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 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5、信息披露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 度业绩预告和 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保证了公司业绩预告的准确性,未出 现需要业绩修正的情况。
四、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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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马敬仁先生、蔡敬侠女士和刘泽华先生在各自任职期 间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 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 导意见,有效推动了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制定 2021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 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 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 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 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4、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开展公司治理有关情况的自查自纠,优 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整体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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