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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JAME TECHNOLOGY CORP.,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Jan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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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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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杰美特”)2020 年 8 月起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杰 美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 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 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 号) 同意注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 股,发行价格 41.26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0,3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0,616,905.66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9,703,094.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8 月 14 日到达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5-00017 号)。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截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142,584,905.66 元(其中 22,584,905.66 元用于公司发行费用的置换,1,120,000,000.00 元用于现金管理),当前募集资金 净额(含超募资金)为 1,201,189,828.80 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已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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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1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 66,237.03 66,237.03 杰之洋 东莞市凤岗镇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12.28 10,112.28 杰美特 深圳市龙华区同富裕工业园
3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13,531.56 13,531.56 杰美特、中创卓越 深圳市龙华区汇德大厦
合计 89,880.87 89,880.87 / /

注:杰美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将由深圳市龙 华区同富裕工业园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日成协和园区。

根据公司《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时间将按照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 项目的进展情况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先 行投入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置 换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三、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本次置换安排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具了《深圳市杰美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 5-00003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为 2,278.04 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12.28 10,112.28 739.15 739.15
2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13,531.56 13,531.56 1,538.89 1,538.89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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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该事项进行了鉴 证,并出具了《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自有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5-00003 号)。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杰美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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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丹 贾卫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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