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Inovance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11, 2016

55136_rns_2016-04-11_7ea2761b-d542-435b-97c0-1f25ba16920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172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6-020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12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拟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6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2,700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价格为71.88 元/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940,7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2,445,04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858,314,960.00 元,较原292,803,900.00 元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人民币 1,565,511,06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 月16日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0]11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一)第一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011 年3 月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使用15,000 万元超募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72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1 年3 月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 万元 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第二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011 年4 月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以超募资金出资5000 万港币(折合人民币约 4250 万元,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 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1 年4 月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2011 年6 月9 日,该香港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完成了注册手续, 并取得《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公司名称:汇川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汇川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属公司的境外投资项目,成立后需经过深圳市科技工 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审批, 该审批流程完成后,公司于2011 年8 月10 日从超募资金专户支出人民币4114.944 万元(约折港币为4988 万)作为对汇川技术(香港)有限公司的投资款。

(三)第三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011 年4 月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收购长春市汇通电子有 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的议案》: 以超募资金出资3000 万元,在中国吉林省长春市设 立全资子公司,其中2000 万元用于收购长春市汇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1000 万元用于对长春市汇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改造和添置设备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1 年4 月2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公告。

该全资子公司已于2011 年5 月23 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长春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发放的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名称:长春汇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截止2011 年9 月,该3000 万元款项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第四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72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1年9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以下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1、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1,529 万元用于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 3、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172 万元用于年产600 台/套大传动变频器项目;

  • 4、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674 万元用于年产4 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

5、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0,658 万元用于年产8000 台/套光伏逆变器项目。

利用超募资金建设的大传动变频器、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光伏逆变器以及企 业技术中心项目,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上述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分别为苏州汇川 企业技术中心41.90%,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86.60%,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 目81.79%,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74.62%。

(五)第五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013年9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 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收购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伊士通”)40%股权,成为伊士通第一大股东,并通过董事会席位安排形成对伊 士通的实际控制地位。2013年9月6日,公司与伊士通及股权出让方签署了收购合同。 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3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宁波伊士通已于2013 年9 月29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宁波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发放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已按照《股权收购合同书》中关于股份价 款支付的约定,支付给宁波伊士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夏擎华、樊雄飞等其他八名自 然人股东合计11,000 万元股权收购款。

(六)第六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015 年11 月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总部基地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 33,000 万元投入建设总部基地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5 年11 月12 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72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该项目尚未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已有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为144,147.94万元,尚未作使用 计划的超募资金余额为12,403.16万元(不含利息)。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可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5,749.44万元(含利息收入)。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 时闲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况

1、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产品 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 (4)投资产品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

  • 3、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12个月。

  •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 5、决策程序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72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次购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募集资金理财业务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 理财活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 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保本 承诺、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实现保本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8、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四、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 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

2、理财产品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合作金融机构,针对相关市场信息变动 及风险评估提出申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操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与登 记归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 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作审计与监督,每 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72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 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通过适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 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运用合计不超过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

2、监事会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 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12 月修订)》的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投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汇川技术拟在一定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汇川技术 为此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72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汇川技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2015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23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