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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JOINIC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6
May 1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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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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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集芯
股票代码:688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粤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1901室16卡(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写字楼3602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077号2196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A栋8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158号、丹桂路1059号2幢305-1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A栋8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英集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声明...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声明... 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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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上市公司、公司、英集芯 | 指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粤峤 | 指 | 珠海粤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一致行动人一、上海武岳峰一期 | 指 |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一致行动人二、上海武岳峰三期 | 指 | 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一致行动人一和一致行动人二 |
| 广东武岳峰 | 指 | 广东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增加至5.26%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珠海粤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1901室16卡(集中办公区) |
| 通讯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写字楼3602 |
| 联系电话 | 0756-7745336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荣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丹茹) |
| 出资额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营业期限 | 2026年03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K9WGP76C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广东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00% |
(二)一致行动人一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077号2196室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A栋8层 |
| 联系电话 | 021-65060817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Digital Time Investment Limited(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潘建岳) |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仟品(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出资额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营业期限 | 2015年08月03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351127927X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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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7.7503%,上海武岳峰浦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6282%,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6502%,Gaintech Co. Limited 持股10.5081% |
(三)一致行动人二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158号、丹桂路1059号2幢305-19室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A栋8层 |
| 联系电话 | 021-65060817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晶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朱慧) |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仟品(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出资额 | 328,998万元人民币 |
| 营业期限 | 2021年05月14日至2031年05月13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H3R3J9C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上海武岳峰浦江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3.5564%,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2.5229%,三松(福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1186%,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988%,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持股6.0791%,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股6.0791%,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股6.0791%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珠海粤峤为广东武岳峰的专项投资主体,广东武岳峰、上海武岳峰一期及上海武岳峰三期均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仟品(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职务 |
|---|---|---|---|---|---|
| 张丹茹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一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职务 |
|---|---|---|---|---|---|
| 潘建岳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Ping Wu | 男 | 美国 | 中国 | 否 | 合伙人 |
| Bernard Anthony Xavier | 男 | 美国 | 美国 | 否 | 合伙人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二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职务 |
|---|---|---|---|---|---|
| 朱慧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潘建岳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合伙人 |
| Ping Wu | 男 | 美国 | 中国 | 否 | 合伙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 主体 | 上市公司名称 | 股比 |
|---|---|---|
| 上海武岳峰一期 |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5.44% |
|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1.78% |
另,上海武岳峰一期通过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6.6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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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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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6年5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从一致行动人一受让上市公司22,797,553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增加至 5.2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一致行动人一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5月11日,上海武岳峰一期与珠海粤峤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上海武岳峰一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珠海粤峤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22,797,5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26%,每股转让价格按19.36元/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41,360,626.08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约主体
转让方: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珠海粤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份转让对价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36元/股,转让股数为上市公司22,797,553股无限售流通股(A股),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26%),本次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441,360,626.08元。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拟转让股份登记至珠海粤峤名下之日期间,如果目标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价格和转让股份
数量相应调整,由双方按照下述原则执行:就拟转让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所产生或派生的股份,应构成拟转让股份的一部分,珠海粤峤无需就该等产生或者派送的股份支付额外对价;就拟转让股份因派息产生的现金股利或者分红,上海武岳峰一期应当在收取相关的现金股利或分红后且在珠海粤峤支付完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将相关款项(扣税后)转予珠海粤峤;在上市公司发生配股的情况下,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和/或转让数量应相应调整,具体操作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股份转让对价的支付
双方同意,珠海粤峤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取得后的7个交易日内向上海武岳峰一期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四)锁定期安排
珠海粤峤承诺: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拟转让股份。
(五)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以致协议并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双方均违约,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那部分责任。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在执行协议过程中需双方配合准备申报材料、盖章等事宜,双方应当合理地积极配合,不得拖延,反之由此造成其他方和上市公司损失的,应当向其他方和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否则其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珠海粤峤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向上海武岳峰一期按时足额支付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珠海粤峤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上海武岳峰一期支付逾期利息。珠海粤峤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且经上海武岳峰一期书面通知后仍未支付的,上海武岳峰一期有权解除其与珠海粤峤之间的股份转让。自上海武岳峰一期送达珠海粤峤有关解除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配合上市公司办理相关信息披露事宜,且上海武岳峰一期有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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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粤峤承担其于本次股份转让项下发生的全部成本及费用,并要求珠海粤峤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如因上海武岳峰一期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拟转让股份存在隐藏权利瑕疵、未披露诉讼冻结等)导致无法按照协议的约定取得上交所确认、办理拟转让股份过户等手续,每逾期一日,上海武岳峰一期应按其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珠海粤峤支付违约金。上海武岳峰一期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且经珠海粤峤书面通知后仍无法完成相关手续的,珠海粤峤有权解除其与上海武岳峰一期之间的股份转让。自珠海粤峤送达上海武岳峰一期有关解除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且珠海粤峤有权要求上海武岳峰一期承担其于本次股份转让项下发生的全部成本及费用,并要求上海武岳峰一期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拟转让股份登记至珠海粤峤名下之日期间,若因政策变动、不可抗力、第三方监管部门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交易终止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经书面通知其他双方后解除协议,届时上海武岳峰一期需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珠海粤峤已付款项,珠海粤峤需在15个工作日内配合上海武岳峰一期办理一切使本次股份转让恢复原状的手续,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六)协议生效
协议自双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于协议文首载明之日即2026年5月1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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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珠海粤峤 | 0 | 0 | 22,797,553 | 5.26 |
| 上海武岳峰一期 | 66,132,579 | 15.25 | 0 | 0 |
| 上海武岳峰三期 | 38,056,206 | 8.77 | 38,056,206 | 8.77 |
| 合计 | 104,188,785 | 24.02 | 60,853,759 | 14.03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上交所出具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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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2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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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粤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
张丹茹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1日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盖章):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
潘建岳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1日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盖章):
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
朱慧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1日
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 股票简称 | 英集芯 | 股票代码 | 68820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珠海粤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东省珠海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 ||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 |||
| 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A股 | ||
| 持股数量:0股 | |||
| 持股比例: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种类:A股 | ||
| 变动数量:22,797,553股 | |||
| 变动比例:5.26% | |||
| 变动后持股数量:22,797,553股 | |||
| 变动后持股比例:5.26%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 ||
| 方式:协议转让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18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粤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
张丹茹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盖章):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
潘建岳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盖章):
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
朱慧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