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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FOGEM TECHNOLOGIES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3
Apr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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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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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 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 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业务的开展,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按照既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开展经营。近年来,公司在综合金融 科技服务领域已经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战略发展布局。在国家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开 放、发力金融科技建设、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政策引导下,公 司通过金融IT、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不断探索创新产品和服务, 帮助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同时驱动金融产品、服务渠道、盈利模式 等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在金融服务领域的业务延伸发展也取得了稳步推进,综合 金融生态服务体系的业务布局日趋完善,为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 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1,622.2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5%;营业 利润-12,594.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95%;利润总额-12,665.86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55.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56.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7.04%。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
在金融信息化业务领域,公司继续沿着软件、硬件并举的思路推进业务发展。 金融软件方面,公司把握银行数字化转型的行业机遇,产品和服务范围持续扩展; 金融专用设备方面,公司以智能印控机为核心产品,一方面继续开拓产品市场,一
方面着力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开发。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信息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5,78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03%。
在移动信息服务领域,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亿美软通的移 动信息服务和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业务。本报告期,亿美软通主要提供以移动手机 短信为内容的企业级智慧云通信解决方案,同时开发基于5G消息的富媒体融合通信 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受行业竞争及亿美软通加强成本管控的影响,移动信息服务 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9,140.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2%。
在电子商务服务领域,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全资子公司安科创新以家居安 防及智能家居产品为主要产品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报告期内,安科创新着力加大 自主品牌的市场宣传和推广,服务区域已辐射包括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澳 大利亚等国家在内的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商务服务业务实 现营业收入36,693.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51%。
2、战略投资业务的经营情况
①个人征信相关业务
2013年12月,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投资设立了华道征信。2017年,华道征信与 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百行征信有限公司。2018年2月22日,百行征信经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获得个人征信机构设立许可,是国内首家持牌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截 至2022年底,百行征信累计拓展机构达2703家,个人征信数据库新增收录信息主体 1.65亿人,累计收录个人信息主体总量达5.68亿人,同比增长41%。此外,截至2022 年底,百行征信对外提供产品达78款,较上年末增长95%。报告期内,华道征信作 为百行征信的股东单位,支持百行征信的业务发展,开展个人征信相关的行业研究 和技术开发,由于相关业务尚处于业务开展初期,尚未实现盈利。
②证券业务
公司参股发起设立的东亚前海证券于2017年12月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正式对外开展业务。公司占东亚前海证券注册资本的 26.10%。东亚前海证券已全面开展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证 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等业务。截至报告期末,东亚前海证券已经在国内主要省份 或城市设立了11家分公司。报告期内,东亚前海证券实现净利润为-16,373.99万元, 对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为-4,273.61万元。
二、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如下:
| 二、 | 二、 | 2022年度公司董 | 2022年度公司董 | 事会日常工作情 | 事会日常工作情 | 况 | |||
|---|---|---|---|---|---|---|---|---|---|
| (一 | )董事会会议召 | 开情况 | |||||||
| 2022 | 年度,公司董事 | 会严格遵守《深 | 证券交易所创 | 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公 | ||||
| 的规定,对公司 | 相关事项做出决 | 策,程序合法 | 合规,报告期内 | ,公司董 | |||||
| 司章程》 | |||||||||
| 事会共召 | 开了8次会议, | 具体如下: | |||||||
| 会议 | |||||||||
| 会议 | 名称 | 会议 | 时间 | 会 | 议议案 | ||||
| 事会第 | 2022 | 2月 | 《关于收 | 控股子公司少数 | 股东股权的议案 | ||||
| 第五届董 | 《关于修 | <外汇套期保值 | 务管理制度>的 | 案》 | |||||
| 十二次 | 会议 | 28 | 日 | 《关于开 |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 务的议案》 | |||
| 《关于20 | 22年度日常关联 | 易预计的议案》 | |||||||
| 《2021年 | 度总经理工作报 | 》 | |||||||
| 《2021年 |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021年 | 度财务报告》 | ||||||||
| 《2021年 | 年度报告》及《2 | 021年年度报告摘 | 要》 | ||||||
| 《2021年 |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 价报告》 | |||||||
| 《2021年 |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 使用情况专项报 | 告》 | ||||||
| 《关于20 | 1年度不进行利 | 分配的议案》 | |||||||
| 《关于向 |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的议案》 | |||||||
| 第五届董 | 事会第 | 2022年 | 4月 | 《关于公 | 司高级管理人员2 | 021年度薪酬及20 | 22年度薪酬 | ||
| 十三次 | 会议 | 26 | 方案的议 | 》 | |||||
| 《关于20 | 22年度担保额度 | 预计的议案》 | |||||||
| 《关于使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 | 议案》 | ||||||
| 《关于募 | 资金投资项目延 | 期的议案》 | |||||||
| 《关于变 | 更公司经营范围暨 | 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 ||||||
| 《关于修 | 订<股东大会议事 | 规则>的议案》 | |||||||
| 《关于修 | 订<董事会议事规 | 则>的议案》 | |||||||
| 《2022年 | 第一季度报告》 | ||||||||
| 《关于召 | 开2021年度股东 | 大会的议案》 | |||||||
| 《关修 | 内幕信息知情 | 登记制度的 | 》 | ||||||
| 于 | < | >议 | |||||||
| 事会第 | 2022年 | 5月 | 《关于修 | 订<信息披露管理 | 制度>的议案》 | ||||
| 第五届董 | |||||||||
| 《关于制 | 定<信息披露暂缓 | 与豁免业务管理制 | 度>的议案》 | ||||||
| 十四次会议 | 18日 | ||||||||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1 | 7月日 | 法>的议案》 |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第 | 2022年7月 |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
|---|---|---|
| 十六次会议 | 28日 | 制性股票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第 | 2022年8月 |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十七次会议 | 22日 |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第五届董事会第 | 2022年9月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十八次会议 | 26日 |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
| 第五届董事会第 | 2022年1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十九次会议 | 月24日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公司董事 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 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 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 展。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业 委员会在《公司章程》及工作条例范围内,充分发挥专业性,科学决策,审慎监督, 切实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1、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朱厚佳、刘宏、陈向军, 其中朱厚佳、刘宏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朱厚佳担任主任。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定期召开 会议,就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公司的年度审计计划及内部控制 制度提出建议,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监督募集资金的 存放及使用情况,并对既往年度审计工作做出总结。
(1)本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案 |
|---|---|---|
| 2021年度审计工作与治理层的事后沟 | 2022年4月25日 | 对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 |
| 通会 | ||||||
|---|---|---|---|---|---|---|
| 《2021年度财务报告》 | ||||||
|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4月26日 | 《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 ||||
| 《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 ||||||
| 《2022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 ||||||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8月22日 | 《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 ||||
| 《2022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 ||||||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10月24日 | 《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 ||||
| 《2022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情况
- 1)确定总体审计计划
2023年1月12日,审计委员会组织公司内审部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进行沟通交流,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的会计师介绍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确定了与治理层、管理层的沟通时 间安排,本次审计范围及时间安排等。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就初 步审计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了本次审计工作的重点。
2)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的4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 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三季度 财务报表》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 司对外担保事项等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依照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 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
3)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后,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合理及有效,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内部控制的设定与执行,符合目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 企业管理的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 效的,为公司防范风险、规范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4)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价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对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进行
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 报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 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刘宏、陈歆玮、 何晔,其中刘宏、陈歆玮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刘宏担任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遵照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并指导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 如下: | ||
|---|---|---|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4月26日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7月11日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战略委员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军、冯军、朱厚佳、 刘宏、陈歆玮,其中朱厚佳、刘宏、陈歆玮为独立董事,董事李军担任主任。
战略委员会严格遵照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案 |
|---|---|---|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2月28日 |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本着诚信勤勉义务,利用各自专业上的优 势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利润分配、高管薪酬等重要
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科学 审慎决策,给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并均被得以采纳;为公 司未来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 2023 年经营计划
2023年公司的经营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
1)持续深耕金融信息化、移动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三大主营业务,实现全年
-
销售目标;
- 2)加强和提升内部管理,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
-
3)在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政策指引下,努力开拓与数据要素市场相关的创新
-
业务;
- 4)持续拓展融资渠道,保障日常运营资金安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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