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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FOGEM TECHNOLOGIES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15

Apr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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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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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宋靖雁)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我作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2014 年度任职期间(2014 年1 月1 日-2014 年4 月9 日)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 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 公司201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 见,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认为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4 年公司共召开了11 次董事会会议,我应出席会议3 次,亲自出席会议3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14 年度,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 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2014 年1 月1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变更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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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2.2014 年3 月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 意见》、《对公司201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201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及 《关于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14 年3 月1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并提名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 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各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本人 作为薪酬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1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汇报: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4 年3 月1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 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 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4 年3 月17 日,在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核查了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认为 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同意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 话和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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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得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 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还积极学习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转达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有关最新政策和法规文件, 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 1.没有对本年度任职期间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3.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4.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宋靖雁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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