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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FOGEM TECHNOLOGIES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5

Jul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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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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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5-053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A 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向军和共同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李 军拟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背景及目的

公司上市以来本着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的理念规范经营,近两年在金融信息化 和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卓有成效,为公司打开了全新的发展局面。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控股股、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自公司2010 年5 月26 日上市以来从未减持公司股份。

为了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 定,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信心,公司董事长陈向军、总 经理李军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

董事长陈向军、总经理李军计划自2015 年7 月13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证券公司 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等)增持本公司股份。

三、增持金额

董事长陈向军、总经理李军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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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来源

董事长陈向军、总经理李军增持所需的资金为其自筹取得。

五、其他事项说明

1、董事长陈向军、总经理李军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等规定。

  •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关注公司管理层 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 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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