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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FOGEM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p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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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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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8-023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银之杰”)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59 号”核准,于 2017 年 7 月向同方金融控 股(深圳)有限公司、武汉亘星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22,626,766 股,发行价格每股 15.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1,801,988.3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909,93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892,058.34 元。该项 募集资金用于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020003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结存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27,880.20 27,880.20
2 补充流动资金 8,300.00 8,300.00
合计 36,180.20 36,1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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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循环滚动后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 48,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共计 0 万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生额为 17,583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454.40 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实际使用 4,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5 年 11 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不断增长,公司的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不断增加。根据 实际业务经营需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充分发 挥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 用10,000 万元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近年来,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积极推进在金融科技服务领域的业务延 伸发展,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资金日益增加。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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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计划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经公司财务部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公司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 12 个月可为公司节约财 务费用约 435 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本次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 的也是必要的。

五、公司的说明和承诺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公司最近12 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 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批程序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 效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审议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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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银之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水平。

综合以上情况,保荐机构对银之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

  •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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