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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FOGEM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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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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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郑学定)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我作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0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认为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8 次董事会会议,我应出席会议2 次,亲自出席会议2 次,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0 年度任职期间,我本着勤勉务实 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0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材料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2020 年4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 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1. 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2020 年4 月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见》、《关于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 年度担保 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 立意见》。

三、在公司各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0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 汇报:

2020 年2 月26 日,在关于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与治理层的事前沟通会上,组织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9 年年度报告中财 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进行沟通交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介绍了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确定了与治理层、管理层的沟通时间安排,本次审计范围及时间安 排,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会计师就预审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了本次审计工作的重点,对审计报告的 具体内容提出建议,并初步沟通了关键审计事项。

2020 年4 月26 日,在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关于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计报告》、《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2019 年度货币资金的专项检查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0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关于2020 年一季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计报告》、《关于2020 年一季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 年一季度货币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0 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 件和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得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 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此外,还积极学习经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转达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有关最新政策和法 规文件,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 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 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时,对公 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 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郑学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