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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FOGEM TECHNOLOG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Sep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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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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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汇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未来整体审计工作需 要等原因,公司拟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9 月17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担任公司2021 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聘任 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 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成立日期:2012 年2 月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101

    • (4)首席合伙人:梁春

    • (5)截至2020 年末(2020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 (6)截至2020 年末(2020 年12 月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 人,其中签

  •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 (7)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2,055.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 225,357.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

  •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2020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24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2 次;4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 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21 次、纪律处分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任项目合伙人:张朝铖

从业经历: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 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8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英武

从业经历: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 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曙晖

从业经历:1996 年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 年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 年8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超过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华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实际 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汇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 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未来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等原因,公司拟聘任大华所 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中汇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中汇所已明确知 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中汇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中汇所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 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大华所与中汇所已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 并将积极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 认为大华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 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①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养,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 年度 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 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②独立意见

大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 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所为 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 4、监事会意见

大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 年度审 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1 年度 审计机构。

  • 5、生效日期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