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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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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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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及第 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的 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本人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 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的变化、利润构成及其影响因素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净春梅,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 会计师。1992 年7 月-1996 年6 月,就职于宝鸡医药玻璃厂,任会计;1996 年 7 月至1997 年6 月,就职于三株公司,任内部审计;1997 年7 月至1997 年 10 月,就职于LG 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任销售会计;1997 年10 月至1998 年5 月,就职于广东爱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1998 年6 月至今, 就职于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子公司成本主管、集团公司会计、主 管、高级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运营部部长。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 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 次董事会会议和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 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慎重的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 参加董事会 次数 |
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 次数 |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数 |
缺席董 事会次 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董事会会 议 |
出席股 东大会 次数 |
| 净春梅 | 7 | 6 | 1 | 0 | 0 | 否 | 3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 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共组织召开了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募集 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 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 效的指导和监督。另外,本人还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指 导,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意见。
(2)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未有缺席会议情况, 共参与了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换届候选人的讨论,对公司候选人 的专业资格情况、过往履历、岗位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 司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 实际情况,公司2023 年12 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公司独立 董事共召开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会议讨论的各项议题进行深入分析,密切 关注公司的运营状况,有效地监控公司的业务进展和风险控制。通过积极参与和
有效监督,确保了公司决策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也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提出了 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股东权益保护做出了贡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本人认真关 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年审会计师讨论了年报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提出意 见和建议,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会计师对公司财 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 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 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合 理化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 年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的专 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报告期重点关注事项
2024 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 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提出自己的专业指导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 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 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 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以 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公司2024 年度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四)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4 年5 月,审议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人认为通过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让员工与公司建立更紧密的长效联 系,更好的履行“经营者”的职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 的主观积极性、获得感及幸福感,踏实践行共同富裕的理念,提高公司竞争力, 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我们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一致同意的 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拥有足够的经验和 良好的执业团队,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符合公司聘用 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经验和专长,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 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治理结构的完善情况,参 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2025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净春梅 2025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