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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H&T Intelligent Control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Apr 2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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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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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5-03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而泰”)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 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做出了关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5月2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 21日15:00至2015年5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8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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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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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 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 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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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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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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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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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十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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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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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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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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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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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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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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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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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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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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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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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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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2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审议事项 议案1、议案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9 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他议案均由公司第三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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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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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时间:2015年5月21日的上午08:30- 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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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究院大厦D座十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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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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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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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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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 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 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 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 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5年5月21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5 月22
-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
-
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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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402 和而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
-
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议案序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
| 议案1 |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 |
| 议案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 议案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
| 议案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
| 议案5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
| 议案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
| 议案7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
| 议案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
| 议案9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
| 总议案(指一次性对以上9 个议案进行表决) | 100.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4)确认投票完成。
4、计票规则
(1)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举例
-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和而泰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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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 如下: | |||
|---|---|---|---|
|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362402 | 买入 | 100.00 元 | 1 股 |
- (2)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 362402 | 买入 | 1.00 元 | 2 股 |
| 362402 | 买入 | 100.00 元 | 1 股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9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 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 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 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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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 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 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 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 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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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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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 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 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
-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
-
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
(三)、注意事项
-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
(5)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 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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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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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 大厦D座十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 系 人:罗珊珊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0755)86119219
联系传真:(0755)26727137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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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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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 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 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表
| 表决意见表 | ||||
|---|---|---|---|---|
|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弃权 | 反对 | ||
| 议案1 |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议案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议案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议案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议案5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议案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议案7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议案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议案9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 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 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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