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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H&T Intelligent Contro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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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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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和而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 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 54,7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4,7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民币 13,023,085.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976,914.99 元,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0,752,000.00 元后的余款 人民币 536,260,028.41 元(含利息 12,028.41 元)汇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 了“大华验字[2019]000223 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拟使用本次募集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资金额 | 实施单位 |
| 1 | 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 目 |
49,055.00 | 40,000.00 | 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 |
| 2 | 电子制程自动化与大数据运 营管控平台系统项目 |
12,800.00 | 8,000.00 | 公司 |
| 3 | 智慧生活大数据平台系统项 目 |
20,200.00 | 6,700.00 | 公司 |
| 合计 | 82,055.00 | 54,700.00 |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浙江和而泰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对浙江和而泰增资 1,000 万元,借款 39,000 万元,用于浙江和而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 ” 目 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自 筹资金实际投资额为 141,226,376.95 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 90,162,754.67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 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4662 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8,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额度为计算标准)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 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而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浙江和而泰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智慧生活大数据平台 系统项目”变更为“面向智慧型家用电器的新一代智能控制器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并将原 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面向智慧型家用电器的新一 代智能控制器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投资总 | 拟使用本次募集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额 | 资金额 | 实施单位 |
| 1 | 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 49,055.00 | 38,924.80 | 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 |
| 2 | 电子制程自动化与大数据运营 管控平台系统项目 |
12,800.00 | 8,004.99 | 公司 |
| 3 | 面向智慧型家用电器的新一代 智能控制器研发与产业化 |
6,800.00 | 6,632.33 | 公司 |
| 合计 | 68,655.00 | 53,562.12 | --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8,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 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额度为计算标准)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而泰”)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浙江和而泰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78,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 数)(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额度为计算标准)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0,594,494.93 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鉴于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因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 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浙江和而泰 财务成本,缓解其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 定,结合浙江和而泰目前的流动资金需求及财务情况,浙江和而泰此次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不超过 12 个月,以满足浙江和而泰日常经营的需要。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浙江和而泰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计划,保证项目进展,并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归 还该笔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若按照 12 个月计算,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 4.35%计算,预计可为浙江和而泰节约财务费用约 217.5 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浙江和而泰将及时、足额归还募 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浙江和而泰将根据 募集资金项目进展,随时归还该笔资金。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使用不超 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浙 江和而泰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进程造成影响,有 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上述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浙江和而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和而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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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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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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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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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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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