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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Highpower Technology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Jul 2, 2025

54003_rns_2025-07-02_5d3ac704-7379-4c53-bd26-cfca437e769c.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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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会议资料,经全体委员充分全面地讨论和分析, 现就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 资格。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推出前已 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过程中,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议题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

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7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