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Highpower Technology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3
Mar 28, 2023
54003_rns_2023-03-28_57f2c03e-8be1-40f4-ae86-fa104ce54b10.PDF
Management Report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王文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 度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 议,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表示异议,亦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 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独立董事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
| 王文若 | 8 | 8 | 0 | 0 | 均为赞成票 | |||
| (二)任期内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 独立董事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王文若 | 2 | 2 | 0 | 0 |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认真审议基础上,对2022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 序号 | 审议时间 | 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意见 类型 |
| 1 | 2022 年3 月5 日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薪酬情况和2022 年薪 酬计划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2022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调整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调整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2022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
| 2 | 2022 年7 月23 日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3 | 2022 年8 月30 日 | 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 立意见 |
|||
|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修订《豪鹏科技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 |||
| 4 | 2022 年9 月13 日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 意见 |
|||
| 5 | 2022 年12 月22 日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 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 并将个人的分析研判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配合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开展各项工 作。
1.2022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定、 修订公司部分相关治理制度,严格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2.2022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能够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参加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 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等议案进行审议;日常也对公司的募集 资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1.2022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 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
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本人注重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培训,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相关工作
1.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 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积 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文若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