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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Hemei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Dec 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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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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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决定于2023 年12 月21 日下午15:0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12 月21 日(星期四)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12 月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2 月21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12 月21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12 月18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2023 年12 月18 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 号深圳湾1 号T7 座21 楼大会 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1 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9) |
| 1.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1.0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 1.03 | 《独立董事制度》 | √ |
| 1.0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1.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1.0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1.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1.0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 1.0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 《监事会议事规则》 √
本次会议议案的子议案1.01、1.02 和2.00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于2023 年12 月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 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的要求,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3 年12 月19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 17:00)
-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 号深圳湾1 号T7 座2106 (三)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以 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邮箱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
(四) 联系方式
-
(1)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邰晓巍/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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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或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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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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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 号深圳湾1 号T7 座2106
-
(5) 邮政编码:5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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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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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56
2、 投票简称:赫美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总议案包含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议 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 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的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12 月21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12 月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当 日)9:15-15:00 任意时间。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2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提 案 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1 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 |||
| 1.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 1.0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
| 1.03 | 《独立董事制度》 | √ | |||
| 1.0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 1.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 1.0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 1.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 1.0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
| 1.0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
√ | |||
| 2.00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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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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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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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选择“同意”、“反对”或“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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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