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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Hemei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8
Aug 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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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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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 时)会议决定于2018 年8 月27 日下午15:0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1)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8 月27 日(星期一)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8 月26 日(星期日)至2018 年8 月27 日(星 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8 月27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8 月26 日下午15:00 至2018 年8 月27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6、 股权登记日:2018 年8 月21 日(星期二)
-
7、 会议出席对象:
-
(1) 于股权登记日2018 年8 月21 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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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 号NEO 大厦A 栋34 楼公 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公司2018 年8 月11 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1需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需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
三、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 |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四、 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18 年8 月22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
17:00)
(二)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 号NEO 大厦A 栋34 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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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办公室
-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
-
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 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 联系方式
-
(1)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田希
-
(2) 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
(3)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 号NEO 大厦A 栋34 楼
-
(4) 邮政编码:518048
-
(五)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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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
1、 投票代码:362356
-
2、 投票简称:赫美投票
-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 1、投票时间:2018 年8 月27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8 月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
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8 月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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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 件2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提 案 编 码 |
|||||
| 提案名称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 | √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说 明 :
-
1、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
-
位印章。
-
2、 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
-
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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