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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Goodix Technology Co. Ltd. M&A Activity 2024

Dec 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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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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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云英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 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 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 情形,且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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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 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署:

张 帆 朱星火 林孟学 王建新 郭磊明 郑正奇

郭峰伟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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