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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Goodix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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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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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 ” “ ” “ ”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顶科技 、 发行人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 4,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6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 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500 万股。回拨 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1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网上初 始发行数量为 1,3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42 元/股。

汇顶科技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汇顶科技”A 股 1,350 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1,597,450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83,511,104,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1616551%。 配号总数为 83,511,104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100,083,511,10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186.01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4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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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为 4,0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 率为 0.04849654%。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T+1 日)上午在上海 市浦东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 号抽签仪式,并将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并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市场环境、 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拟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9.42 元/股。

投资者按此价格在 2016 年 9 月 2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 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 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 高部分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 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9 月 30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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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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