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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Goodix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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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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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 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并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网 站(https://www.goodix.com)发布了《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时限不少于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 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 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凭 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在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均与公司存在雇佣或劳务 关系。

5、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列入《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 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