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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Goodix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y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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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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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2017 年5 月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5 月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 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5 月10 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 时间为自2017 年5 月10 日起至2017 年5 月19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 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17 年5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监事会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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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 年5 月25 日,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 年5 月25 日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 年5 月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 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项说明

截至授予日,由于公司以总股本44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78,000,000 元(含税),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应对限制性股票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派息

P=P0-V=48.39 元-0.40 元=47.99 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经过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48.39 元调整为47.99 元。

调整后,本次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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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三、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 认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授予日,由于公司拟以总股本44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78,000,000 元(含税)。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应对限制性股票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过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48.39 元调整为47.99 元。

以上调整符合公司《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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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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