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Goodix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8, 2020
35792_rns_2020-04-28_fcdb7664-5650-4963-997c-32fa5e5d182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本着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检查、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1 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房屋租赁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 年4 月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 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第一季 度报告》及其正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 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 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 年5 月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 年6 月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 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9 年7 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19 年8 月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并购买资产的议案》。
2019 年8 月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 年10 月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2019 年12 月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分红规划》。
2019 年12 月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 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会议情况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 提案和决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起到了必要的审核职能以及法定监督 作用,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经营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 策特别是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决算方案等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 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防止违规事项 的发生。
(三)财务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对公司2019 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认为:公司财务 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
(四)管理人员监督
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在履行 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高级管理层的 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 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遵照有关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事会主
要针对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 理情况的督查,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母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业务发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成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公司能够贯彻授权控制原则,按照股东大 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权范围行事,没有违反章程规定,基本上做到了股东大 会行使权力机构的职能,董事会行使决策机构的职能,监事会行使监督机构的职 能,经理层行使执行机构的职能。另外,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 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 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监事会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度,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依 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 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2020 年 度,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 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 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