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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riendcom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Jun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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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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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云南华诚盛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崔霞女士、云南威而来斯企业管理中 心、云南友讯企业管理中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持有本公司股份 21,31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66% )的股东云南华诚 盛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诚盛达”)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2,100,000( 占公司总股本 1.05%)

2 、持有本公司股份 14,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20% )的股东崔霞女士计 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1,440,000( 占公司总股本 0.72%)

3 、持有本公司股份 2,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7% )的股东云南威而来 斯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威而来斯”)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585,000( 占公司总股本 0.29%)

4 、持有本公司股份 2,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8% )的股东云南友讯企 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云南友讯”)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 超过公司股份 540,000( 占公司总股本 0.27%)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 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讯达”)董事会于

近日收到股东华诚盛达、崔霞、威而来斯、云南友讯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和拟减持情况:

持股数量
(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高管锁定股
(股)
无限售流通股
(股)
拟减持数量
(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1 云南华诚盛达
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
21,314,100 10.66% 0 21,314,100 2,100,000 1.05%
2 崔霞 14,400,000 7.20% 10,800,000 3,600,000 1,440,000 0.72%
3 云南威而来斯
企业管理中心
2,340,000 1.17% 0 2,340,000 585,000 0.29%
4 云南友讯企业
管理中心
2,160,000 1.08% 0 2,160,000 540,000 0.27%
合计 40,214,100 20.11% 10,800,000 29,414,100 4,665,000 2.33%

备注:(1)股东崔霞现任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400,000

股,其中5,7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2)股东云南华诚盛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南华诚盛达投资有限公司)为董事崔霞控股的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040,000股,其中19,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3)股东云南威而来斯企业管理中心(曾用名:深圳威而来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云南友讯企 业管理中心(曾用名:深圳友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平台。

  • 2、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发行上市后权

  • 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4、拟减持时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 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

5、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7、其他说明: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 划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华诚盛达、崔霞、威而来斯、云南友讯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 承诺如下:

1、股东华诚盛达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的承诺

①自友讯达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友讯达股份,也不由友讯达回购该部分股份。若 因友讯达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友讯达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 遵守上述承诺。

②若本公司所持友讯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友讯达上市后6个月内如友讯达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持有友讯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友讯达如有派发股利、送股、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③本公司作为持有友讯达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对于本公司直接持有的 友讯达股票,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股份

的,则所得收益归友讯达所有。

④本公司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承担友讯达、友 讯达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友讯达股票的收益 将归公司所有。

(2)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若本人(本公司)所持友讯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本公 司)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友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公司)持有友 讯达股份的10%。

减持价格:该等股票的最低减持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公 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减持方式: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等方式。

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5% 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在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友讯达规章制度。

如果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友讯达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 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友讯达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 而给友讯达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股东崔霞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③对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A、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公司股 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B、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申报离 职之日起18个月内(含第18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 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含第7个月、第12个月)申报 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含第12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个月内(含第6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C、即使本人离职或发生职务变动,本人仍受该条款的约束。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④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 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 有。如本人未上缴上述出售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减本人以后年度 现金分红或扣减发放的薪酬/津贴直至履行上缴上述收益的承诺。

(2)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若本人(本公司)所持友讯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本公 司)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友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公司)持有友 讯达股份的10%。

减持价格:该等股票的最低减持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公 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减持方式: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等方式。

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5% 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在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友讯达规章制度。

如果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友讯达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 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友讯达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 而给友讯达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3、股东威而来斯、云南友讯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的承诺

①自友讯达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友讯达股份,也不由友讯达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因友讯达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友讯达股份发生变 化的,本公司/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若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友讯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 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友讯达上市后6个月内如友讯达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友讯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友讯达如有 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③本公司/本企业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 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 本企业将承担友讯达、友讯达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 规减持友讯达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崔涛、董银锋、郭晓柳、张明生、黄泞、 孟祥娟、舒杰红、沈正钊通过威而来斯、友讯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承诺如 下:

①自公司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③对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A、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 公司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B、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申报离 职之日起18个月内(含第18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 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含第7个月、第12个月)申报 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含第12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个月内(含第6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C、即使本人离职或发生职务变动,本人仍受该条款的约束。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④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 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 有。如本人未上缴上述出售股票所获收益,公司可扣减本人以后年度现金分红或 扣减发放的薪酬/津贴直至履行上缴上述收益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减持计划公告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预披露公告,本次拟减持的 股东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决 定是否实施、部分或全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减持计划具有不确定性。公 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 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 1、华诚盛达、崔霞、威而来斯、云南友讯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