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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riendcom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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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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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成湘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成湘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成湘东,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邮电学院无线电工程系毕业、南京大学工程硕士。1996年7月至2019年8月曾先后就职于惠州市邮电局、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惠州市管理处、惠州市信息产业局、惠州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惠环街道;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就职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智慧城市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云网战略顾问;瑞石数据(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12月20日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成湘东 7 0 0 7 1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充分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上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战略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成湘东 1 1 5 5 2 2 1 1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参加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历次日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2025年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审核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3、本人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切实履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职能。

4、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聘任非独立董事、聘任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候选人的履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能。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前置把关,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成湘东 1 1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及时有效地沟通,积极了解内审部门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项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有效支持和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上任后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了充分配合,为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重要支持。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同时,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现场调研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现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现场调研及其他工作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本次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等


事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尽力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有效开展现场调研交流,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成湘东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