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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riendcom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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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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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鸿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周鸿顺,作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参加公司 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

2021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出席股东大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周鸿顺 4 0 1 3 0

2021年任期期间,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 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任期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对公司重大事项分别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开展资产池业务、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本人对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 认真核实,并出具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 事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 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任期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委员,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发展、内控制度建设等提出建 设性意见。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履职情况进 行审核、监督;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工作进行了考评,监督公

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 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其他工作情况

2021年任期期间,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着重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同时积极参加深交所、证监局和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2021 年任期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1 年任期期间,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的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 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3、2021 年任期期间,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任期期间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汇 报。2021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届满离 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周鸿顺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