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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luence Technology PLC.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Aug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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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本次解除限售

  • 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二)。

  •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9,354,54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7%;

  •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合计为9,354,54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7%。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3人。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一)限售股份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黄海 燕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1 号)核准,公司向黄海燕发 行 10,445,909 股股份,向陈书洁发行 2,026,818 股股份,向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赢海投资”)发行 3,118,181 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 有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炯达能源”或“标的公司”)49%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该部分股份合计 15,590,908 股,已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2,239.90 万股变更为 23,798.9908 万股。

(二)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18年9月14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

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 对象袁莉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000股限制性股 票予以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11月20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798.9908万股变更为23,798.0908万股。

2019年9月2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 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原 激励对象周威等5人已离职,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0,500股限制性 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2月26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798.0908万股变更为23,794.0408万股。

经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总 股本23,794.04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79,404.0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11,897.0204万股。该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实 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3,794.0408万股变更为35,691.0612万股。

2020年12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 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原 激励对象刘伟等7人已离职,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8,000股限制性 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2月5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691.0612万股变更为35,680.2612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0号)核准,公司向15名特定对象 发行73,816,143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于2021年 4月30日登记完成。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680.2612万股变更 为43,061.8755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30,618,75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96,916,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1%;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33,701,85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77.49%。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

1、黄海燕、陈书洁的股份锁定承诺

本人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不得转让, 12 个月届满后锁定如下:

  • 如炯达能源实现 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

  • 如炯达能源实现 2019 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再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

  • 如炯达能源实现 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再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40%。

2、赢海投资的股份锁定承诺

本企业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 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12 个月 届满后锁定如下:

  • 如炯达能源实现 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

  • 如炯达能源实现 2019 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再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

  • 如炯达能源实现 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再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 40%。

3、赢海投资合伙人持有的赢海投资份额的锁定承诺

赢海投资合伙人黄海燕、江尧、杨征栋承诺:本人自赢海投资因本次发行而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赢海投资份额。

本次发行结束后,黄海燕、陈书洁、赢海投资如果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二)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1、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安排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与炯达能源股东黄海燕、陈书洁、赢海投资签署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如下:

 业绩承诺

标的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确认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因实行股权 激励构成股份支付,就此所做的会计处理对净利润指标的影响需排除在外)将分别 不低于3,500万元、4,000万元、4,500万元。

 利润补偿

如标的公司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以合并报表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低于承诺数,则交易对方应 对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偿,优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 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 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业绩承诺期内,公司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份或送股导致交易对方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应补偿股份数 相应调整。

2、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收购股权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1)1100065号),炯达能源2020年度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978.84万元,业绩 承诺完成率为88.42%,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但炯达能源2018年至2020年剔除 股份支付费用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累计为12,382.66万元,三年 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3.19%。

根据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深国誉评报字[2021]第ZC04006号),炯达能源2020年年末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大于资产组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不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并结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业绩承诺、补偿条件及方式”条 款计算得出,炯达能源2020年度未触发业绩补偿。

(三)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 在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二));

  •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9,354,54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7%;

  •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合计为9,354,54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7%。

    •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共计 3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黄海燕
6,267,548 6,267,548 1.46% 6,267,548 1.46%
2 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70,909 1,870,909 0.43% 1,870,909 0.43%
3 陈书洁
1,216,092 1,216,092 0.28% 1,216,092 0.28%
合计 9,354,549 9,354,549
2.17% 9,354,549 2.17%

注: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故黄海燕、赢海投资、 陈书洁分别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均为除权除息后调整后的股份数量。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96,916,897 22.51% -9,354,549 87,562,348 20.3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3,701,858 77.49% 9,354,549 343,056,407 79.67%
三、总股本 430,618,755 100.00% - 430,618,755 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本 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对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 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