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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luence Technology PLC.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ug 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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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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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7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15:0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

  •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26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1

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 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

  •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 4 栋 B 座 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

9.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第 1 项至第 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 项,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 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 2、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 4 栋 B 座 7

3

楼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8172。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王军、吴晓珊

  • 4、联系电话:0755-89890019

5、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 4 栋 B 座 7 楼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6、传真:0755-89890117

7、邮箱:[email protected]

8、邮编:518172

六、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4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8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647

  • 2、投票简称:超频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5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超频

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编码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栏目里划“√”。

  •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8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 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 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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