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Fluence Technology PLC.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Apr 28, 2021
55626_rns_2021-04-28_16eae120-5567-4eb2-b2bb-d22cbe240dcc.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超频三 股票代码: 300647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刘郁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创投大厦 36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张魁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创投大厦 36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 通讯地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工业园区众创 空间 1 栋 1 单元 507 号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 2021 年 04 月 28 日
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 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附表 .........................................................................................................................20
3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第一节 释 义 | ||
|---|---|---|
| 本公司、公司、超频三、 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刘郁、张魁、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吉信泰富 | 指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有的超频三股份比例由37.04% 变为29.88% |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4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刘郁
| 姓名 | 刘郁 |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创投大厦36楼 |
| 身份证号码 | 4330221970** |
(二)张魁
| 姓名 | 张魁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创投大厦36楼 |
| 身份证号码 | 4403071970** |
(三)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工业园 区众创空间1栋1单元507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杜建军 |
| 注册资本 | 144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88726753K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5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文化创意策划咨询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
| 经营期限 | 2014-11-20至2024-11-19 |
| 主要股东 | 杜建军持股80.56%、张魁持股19.44% |
| 通讯地址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工业园 区众创空间1栋1单元507号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拥有境 外居留权 |
|---|---|---|---|---|---|---|
| 杜建军 | 男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4403211968** | 中国 | 深圳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说明
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张魁先生已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 人协议》,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杜建军先生与刘郁女士 为夫妻关系。杜建军先生为吉信泰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吉信泰富 80.56% 的份额,吉信泰富为杜建军先生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根据《收购办法》第 83 条规定,刘郁女士、张魁先生和吉信泰富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刘郁持有公司股份 70,697,6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2%;杜建军通过吉信泰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577,4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张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376,838 股,张魁通过吉信泰富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3,035,07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5,411,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5%。 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8,687,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8%。
6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415 x 28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超频三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持 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7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 加,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 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16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综上情况,吉信泰富本次已披露的股份 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其将继续遵守上述股份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减 持其所持有的超频三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持股比例被动变化。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刘郁 | 70,697,682 | 19.81% | 70,697,682 | 16.42% |
| 张魁 | 45,106,788 | 12.64% | 42,376,838 | 9.84% |
| 吉信泰富 | 16,402,500 | 4.60% | 15,612,500 | 3.63% |
| 合计 | 132,206,970 | 37.04% | 128,687,020 | 29.88% |
| 上市公司总股本 | 356,910,612 | 100.00% | 430,618,755 | 100.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32,206,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37.04%。
2020年5月18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比例为0.99%,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份比例被动增加 0.01%,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份比例被动稀释6.18%。信息披露义 务人累计持股比例减少7.16%。具体明细如下:
| 信息 披露 义务 人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权益变动后 | ||||
|---|---|---|---|---|---|---|---|---|
| 权益 变动 方式 |
||||||||
| 权益变动 时间 |
变动后公 司总股本 |
|||||||
| 事项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总 | |||||
| 持股数(股) | 占股 本比例 |
|||||||
| 刘郁、 | 2020年11 月03日 -2021年 01月05 日 |
|||||||
| 集中竞 价交易 |
主动 减持 |
|||||||
| 132,206,970 | 37.04% | 128,687,020 | 36.06% | 356,910,612 | ||||
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张魁、 吉信 泰富 |
回购注 销部分 限制性 股票 |
|||||||
|---|---|---|---|---|---|---|---|---|
| 被动 增加 |
2021年02 月05日 |
|||||||
| 128,687,020 | 36.06% | 128,687,020 | 36.07% | 356,802,612 | ||||
| 向特定 对象发 行A 股 股票 |
||||||||
| 被动 稀释 |
2021年04 月30日 |
|||||||
| 128,687,020 | 36.07% | 128,687,020 | 29.88% | 430,618,755 | ||||
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比例为0.99%,主动 减持明细如下:
| 变动均价 (元/股) |
|||||
|---|---|---|---|---|---|
|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
| 张魁 | 2020年11月03日 | 16.28 | 303,600 | 0.09% | |
| 张魁 | 2020年11月05日 | 16.04 | 1,953,550 | 0.55% | |
| 张魁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0年11月06日 | 16.83 | 472,800 | 0.13% |
| 吉信泰富 | 2021年01月04日 | 12.53 | 430,000 | 0.12% | |
| 吉信泰富 | 2021年01月05日 | 12.97 | 360,000 | 0.10% | |
| 合计 | - | 3,519,950 | 0.9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697,682 股,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27,655,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39.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42%。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超频三股票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 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10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买卖超频三股份的情况。
1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13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郁 2021 年 4 月 28 日
14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魁 2021 年 4 月 28 日
15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杜建军
2021 年 4 月 28 日
16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郁
2021 年 4 月 28 日
17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魁
2021 年 4 月 28 日
18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杜建军
2021 年 4 月 28 日
1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
| 股票简称 | 超频三 | 股票代码 | 300647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刘郁 | 信息披露义 务人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 |
| 张魁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 |||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建水县南庄镇工业园区众创空 间1栋1单元507号 |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 否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 √ 否 □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被动稀释(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刘郁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70,697,682股 持股比例:19.81% |
||
| 张魁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5,106,788股 持股比例:12.64% |
20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云南吉信泰富 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6,402,500股 持股比例:4.60% |
|
|---|---|---|
| 合计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32,206,970股 持股比例:37.04%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刘郁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股份数量:70,697,682股 变动比例:16.42% |
| 张魁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股份数量:42,376,838股 变动比例:9.84% |
|
| 云南吉信泰富 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股份数量:15,612,500股 变动比例:3.63% |
|
| 合计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股份数量:128,687,020股 变动比例:29.88%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减持其 所持有的超频三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
是 □ √ 否 □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 在其他买卖超频三股份的情况。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否 □ √ |
2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
是 □ 否 □ √ |
|---|---|
|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 |
是 □ 否 □ √ |
| 是否已得到批 准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22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郁
2021 年 4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魁 2021 年 4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杜建军
2021 年 4 月 28 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