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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luence Technology PL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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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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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 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项议案并 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 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在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勤勉尽职, 较好的完成了审计的相关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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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本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制定《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程序合法、合规,方案内容综合考虑了同行业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水平及考核要求,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是合理有效的,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安排,并同意将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按照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审批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 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前认 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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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 联担保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该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为公司本次申 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缓解了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预计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预计的2021 年度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 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财务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 刘郁女士为公司本次年度担保预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 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该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 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此次预计的2021 年度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 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 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 郁女士为公司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提供无偿关联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 的支持。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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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根据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相关条款,炯达能源2020 年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88.42%,未完成本期业绩承诺,但三年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3.19%,且不存 在商誉减值迹象,所以本次未触发业绩补偿。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具备证券期货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我们对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无异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 有关规定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且该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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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宫兆辉 杨文
2021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