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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luence Technology PLC. — AGM Information 2021
May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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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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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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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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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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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 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05 月21 日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创投大厦 36 楼公司会议 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1 年05 月21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05 月21 日上 午9:15 至2021 年05 月21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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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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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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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建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1 年04 月28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地点、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出席对象、会议审议 事项、会议登记办法、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投票规则、大 会联系方式等相关事项。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 人,代表股份214,092,457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49.71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 人,代表股份 207,125,1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9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6,967,2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1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49,509,68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11.49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 42,542,4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87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6,967,2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18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89,0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06,2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89,0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06,2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89,0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06,2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89,0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06,2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89,0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06,2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89,0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06,2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89,0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06,2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932,6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5%;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6,1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3%;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先 生、关联股东张正华先生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股东刘郁女士、张魁 先生与杜建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9,156,37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3154%。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88,9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06,1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 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
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14,3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9%;反对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6,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0%;反对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先 生、股东刘郁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股东张魁先生与杜建军先生、刘 郁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674,6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6491%。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1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1%;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6,1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3%;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先 生、股东刘郁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股东张魁先生与杜建军先生、刘 郁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674,6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6491%。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朱永梅律师、邬克强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0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