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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ASTPRINT CIRCUIT TECH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Aug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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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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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 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宜,我们详细查阅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现就核查结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止2018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股东的附属企 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止2018 年6 月30 日,除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并 延续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违规 对外担保事项,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 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能够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风险。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会出具 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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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独立董事:

卢 勇 刘瑞林 王明强

2018 年 8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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