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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Nov 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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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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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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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8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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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 大科技园 B 座 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
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提案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议案 3.00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 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6 楼证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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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 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 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 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 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 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 2025 年 12 月 3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本次 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 1、联系人:孙波

  • 2、联系电话:0755-26601132 传真:0755-26605103

  •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4、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6 楼证券部

  • 5、邮编:518067

  •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约 2 小时,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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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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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25”,投票简称为“法本 ”

  • 投票 。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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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 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注:1、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 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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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股东或股东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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