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8, 2021

55890_rns_2021-10-28_4ed690c4-1de1-4d1a-9fc0-73a8b0940ab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黄照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分管工作调整的原因,黄照程先生辞去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黄照程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负责 公司产品与解决方案业务。

黄照程先生原定任期为2021 年1 月29 日至2024 年1 月28 日。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黄照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0,000 股,通过深圳市嘉嘉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65,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 黄照程先生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黄照程先生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严格遵守其在《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等相关承诺。在其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picture [392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