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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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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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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报告期内(2021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审阅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规定

1

程序有计划地稳步推进。

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 署页)

胡振超 米旭明 黄幼平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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