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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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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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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 月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人 员简历详见附件):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聘任严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聘任黄照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聘任宋燕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郑呈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吴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 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 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照程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601132 传真:0755-266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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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15 号昱大顺科技园B 座

邮编:518067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聘任李建一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 见附件。

李建一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 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建一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601132 传真:0755-26605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15 号昱大顺科技园B 座 邮编:518067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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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严华先生

严华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为:2002 年至2003 年任深圳市凯荣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部总监,2003 年至今历任深圳法本电子及上海法本电子执行董事、董事长。2006 年创办本公 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严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52,712,33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40.71%,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发生变更。除宋燕女士为严华先生的 表妹外,严华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 适格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黄照程先生

黄照程先生,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至2009 年任富士康科技集团经营部成本组组长;2009 年至2013 年任深南电 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3 年至今历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董事 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黄照程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1.74%。黄照程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 适格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宋燕女士

宋燕女士,1979 年出生,大专肄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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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至2015 年历任上海法本电子财务部会计、客服部客服主管、运营部高级经理、 运营总监;2015 年3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副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行政总监

截至目前,宋燕女士合计持有公司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0.93%。除宋燕女士为严华先生的表妹外,宋燕女士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适格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郑呈先生

郑呈先生,1980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至2004 年任重庆华凌工业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师;2004 年至2006 年任天津水 泥工业设计研究院信息技术工程师;2006 年至2007 年任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销售经理;2007 年至2009 年任深圳市四季丰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9 年至2011 年任深圳市易思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 理。2011 年至今历任本公司销售经理、大客户一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 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客户一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呈先生持有公司54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42%。 郑呈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适格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超先生

吴超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吴超先生先后任职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戴尔科技集团、深圳市朗科智 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6 月至2021 年1 月,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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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超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适格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建一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先 后任职于深圳市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龙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李建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建一女士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适格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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