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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Apr 20, 2016
55130_rns_2016-04-20_ba986ad1-1c15-430b-8cb6-1fc5804ef40a.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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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现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已授 予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 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 行权与调整》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公司与量鼎资本管理(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 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 开展资本运作,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的战略合作伙伴的经验和资源,以及借助并 购基金平台,整合各方面的优质资源,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 的步伐,推动公司价值创造,实现公司的产业链整合和产业扩张,推动公司健康 快速发展。
本次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发起设立 产业并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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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宋 晏 杨高宇 詹伟哉 _________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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