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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13

Mar 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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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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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盈精密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天宇 联系电话:0755-82130490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 猛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706031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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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1 1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见 涉问题及结论意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 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 者整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 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 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 、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 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 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
3.“三会”运作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6.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长盈投资、实际控制
人陈奇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法人股东国信弘盛承诺:自对
长盈精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此外,根据国家财政部等《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本次发行上市方案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将139.965 万股股份在公司发行上市时转由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持有。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国信弘盛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将承继国信弘盛的禁售期义务。
3.公司其他股东杨振宇、长园盈佳、胡胜芳、任项生、孙业民、张炜、丁加斌、刘明生、丁俊才、李春、叶和兵、高国亮、苏强、胡琦、邱宇晖、陈杭、余鹏、周国义、吕汉林、赵生武、周泉、武小有、钟发志、朱守力、周俊、朱清兵、陈明志、王青、叶孟春、陈振彪、吴忠、洪大虎、汪世臣、陈勇军、李成立、李克志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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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振宇、任项生、孙业民、张炜、丁加斌、刘明生、丁俊才、陈杭承诺: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长盈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奇星先生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四、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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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1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天宇 蒋 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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