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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Aug 9, 2012

55130_rns_2012-08-09_3562f976-4049-4615-a0d2-54eec4520462.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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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 保荐人 )作为深圳市长盈 “ ” “ ” 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盈精密 、 公司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对长盈精密 2012 年半年度规范运作的情况进行了跟踪,具体情况如下:

一、长盈精密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源制度的情况

(一)长盈精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长盈精密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长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投资”), 持有长盈精密的股权比例为 51.61%;陈奇星持有长盈投资 90%的股权,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

(二)长盈精密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源制度的情况

长盈精密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源。201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防 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保荐人通过访谈相关人员、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相关文件及其他资料后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情况。

1

二、长盈精密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 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情况

(一)长盈精密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机构,在董事会下设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等两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的股东大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三名,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 事一名,不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经理层由十二名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包 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二)长盈精密制定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1、公司修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 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 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 权内容明确具体。该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修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等内容, 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该规则由董事 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修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等内容, 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该规则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三)保荐人关于长盈精密内部控制的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循上述各项规则,各组织机构运行情况良好,能够 有效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

三、长盈精密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制度的情况

(一)长盈精密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中对关联交 易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公司上市后不断加强内部治理,完善公司制度。目前,已经建立《公司章程》、

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

(二)2012 年上半年长盈精密关联交易情况

1、2012 年上半年,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
姓名 职务 其他关联单位领取
的报酬总额(万元)
薪酬
陈奇星 董事长、总经理 10.82
丁加斌 董事、财务总监 10.72
杨剑松 董事 0.00
张俭 董事 30.27
周建国 独立董事 2.50
詹伟哉 独立董事 2.50
刘继 独立董事 2.50
陈杭 监事 9.18
文乐平 监事 4.20
占敏 监事 0.00
杨振宇 副总经理 9.00
孙业民 副总经理 10.72
任项生 副总经理 10.72
张炜 副总经理 10.72
丁俊才 副总经理 10.69
董曙光 副总经理 18.48
刘明生 副总经理 10.42
陈明 副总经理 9.57
黑美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9.24
合计 - 172.26
-

2、2012 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3、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奇星先生为公司提供一笔借款业务 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本公司于2010 年4 月6 日与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局签定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研发资金使用合同书(无息借款)》,由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 术局提供金额为2,000,000.00 元的无息借款,该笔借款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 担保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长盈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陈奇星及其妻宣润兰提供反担保,公司取得的上述关联担保都已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3

长盈投资、陈奇星 长盈精密 200.00 2010-8-4 2012-8-4 否

4、2012 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资产收购相关的关联交易。

(三)保荐人关于长盈精密关联交易的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编制的《2012 年半年度报告》已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则披露相关关联交易情况,不存在由于关联交易而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相关制度较为健全,执行情况 良好。

四、长盈精密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皇岗支行 0342100479511 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 755915326810202 账户、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0120000699 账户、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10000120600115 账户、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支行 44201502800052537873 账户、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00392518000120108016184 账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755918890110201 账户之中。

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开户银行及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1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皇岗
支行(S)
034-21004795-11 12,422,104.47 活期
034-31000275-21 31,297,733.81 034-21004795-11
下定期存单
034-31000278-06 10,234,306.53
034-31000278-12 10,234,306.53
小计 64,188,451.34 --
2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深南
中路支行(S)
755915326810202 4,624,101.36 活期
75591532688000097 16,058,126.46 755915326810202
下定期存单
75591532688000107 10,234,306.53
75591532688000110 10,234,306.53
小计 41,150,840.88 --
3 东莞银行深圳分
行(S)
500000120000699 848,595.05 活期
小计 848,595.05 --
4 东莞银行深圳分
行(K)
510000120600115 2,893,137.91 活期
590000120000666 10,155,600.63 510000120600115
下定期存单
540000120000664 10,155,600.63

4

小计 23,204,339.17 --
5 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南山
支行(G)
4420150280005253787
3
1,343,738.02 活期
小计 1,343,738.02 --
6 北京银行深圳分
行(G)
0039251800012010801
6184
2,125,177.46 活期
小计 2,125,177.46 --
7 招商银行深圳分
行(G)
755918890110201 18,374,552.75
活期
75591889018000-016 10,000,000.00 755918890110201
下定期存单
75591889018000-020 10,000,000.00
75591889018000-033 10,000,000.00
75591889018000-047 10,000,000.00
75591889018000-050 10,000,000.00
75591889018000-064 10,000,000.00
75591889018000-078 10,000,000.00
75591889018000-081 10,000,000.00
75591889018000-095 10,000,000.00
75591889018000-105 10,000,000.00
75591889018000-119 10,000,000.00
75591889018000-122 10,000,000.00
75591889018000-136 10,000,000.00
小计 148,374,552.75 --
合计 281,235,694.67 --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85,153.88 85,153.88 85,153.88 23,102.05 23,102.05 23,102.0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622.69 59,238.3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09%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金投向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承诺投资项目

5

生产通信终端及数码产
2012年12
品精密型电磁屏蔽件项 19,657.16 11,057.16 2,530.83 9,201.68 83.22% 0 不适用
月31日
年产5亿只手机和通讯
2012年03
终端精密连接器扩产项 0 8,600 4,525.08 8,542.66 99.33% 707
月31日
手机及移动通信终端精
密金属结构件项目(原 2012年12
8,454.69 8,454.69 4,152.69 8,273.01 97.85% 0 不适用
年产1800万只手机及数 月31日
码产品滑轨项目)
生产表面贴装式LED精 2012年12
8,568 8,568 6,122.9 8,479.61 98.97% 0 不适用
密封装支架项目 月31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679.85 36,679.85 17,331.5 34,496.96 - - 707 - -
超募资金投向
2011年05
深圳厂区产能扩建 10,000 10,000 0 9,970.87 99.71% 1,883
月31日
股权投资 2,600 2,600 2,600 2,600 100% 83.18
手机及移动通信终端精
2013年09
密金属结构(外观)件 18,000 18,000 3,170.55 3,170.55 17.61% 0 不适用
月30日
项目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4,000 4,000 0 4,000 1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5,000 5,000 0 5,000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9,600 39,600 5,770.55 24,741.42 - - 1,966.18 - -
合计 - 76,279.85 76,279.85 23,102.05 59,238.38 - - 2,673.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1、2010年9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及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
2010年11月4日,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厂区产能扩建的议案》,决定利用
超募资金1亿元租赁厂房、购买设备,扩大精密电磁屏蔽件、精密连接器、手机滑轨和表面贴装式LED精密
支架的产能。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上述用途1已实施完毕,用途2已达产。3、2012年3月19日,公司
201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昆山杰顺通增资以取得其部分股权的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600万元以向昆山杰顺通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取得昆山杰顺通20%
及使用进展情况
的股权,截止2012年3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增资入股手续。4、2012年4月11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扩产精密金属结构(外观)件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20,0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8,000万元,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精密金属外观(结构)件项目进行扩产,项目以增
资方式实施,实施主体为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增资及工商
变更手续。5、2012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昆
山杰顺通部分股权的议案》,目前该项用途正在实施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1、2011年1月20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

6

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将“生产表面贴装式LED封装支架项目”和“年产1,800万只手机及数码产品滑轨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至东莞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2011年8月20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通信终端及数码产品精密型电磁屏蔽件项目”
的产能,由原募投项目计划年产5.6亿只通信终端及数码产品精密型电磁屏蔽件调整为年产2.38亿只通信终端
及数码产品精密型电磁屏蔽件,将原项目总投资19,657.16万元调整为11,057.16万元,其余8,600万元由深圳
长盈实施年产5亿只手机及移动通讯终端连接器扩产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深圳厂区。
1、2011年1月20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将“生产表面贴装式LED封装支架项目”和“年产1,800万只手机及数码产品滑轨项目”
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2、2011年8月24日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通信终端及数码产品精密型电磁屏蔽件项目”的产能,由原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目计划年产5.6亿只通信终端及数码产品精密型电磁屏蔽件调整为年产2.38亿只通信终端及数码产品精密型电
方式调整情况
磁屏蔽件,将原项目总投资19,657.16万元调整为11,057.16万元,其余8,600万元由深圳长盈实施年产5亿只
手机及移动通讯终端连接器扩产项目。3、2011年8月24日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原定由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在东莞松山湖国家级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年产1800万只手机滑轨项目调整为年产6700万只手机及移动通信终端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计划用于公司主营相关业务。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变更后项目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承
拟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诺项目
资金总额(1) 金额 金额(2) (%)(3)=(2)/(1)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化
年产5亿只 生产通信终
手机和通讯 端及数码产
2012年03
终端精密连 品精密型电 8,600 4,525.08 8,542.66 99.33% 707
月31日
接器扩产项 磁屏蔽件项
手机及移动
手机及数码
通信终端精 2012年12
产品滑轨项 8,454.69 4,152.69 8,273.01 97.85% 0 不适用
密金属结构 月31日
件项目
生产表面贴 生产表面贴 2012年12
8,568 6,122.9 8,479.61 98.97% 0 不适用
装式LED 装式LED 月31日

7

精密封装支 精密封装支
架项目 架项目
合计 -- 25,622.69 14,800.67 25,295.28 -- -- 707 -- --
1、原募投项目生产表面贴装式LED封装支架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1)变更原因:
鉴于目前国内近75%的LED封装产业聚集在珠三角和LED精密支架的研发生产基地在深圳本
部,东莞松山湖高科技产业园于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众多LED
封装企业入住园区。广东长盈靠近深圳本部,有利于深圳本部对该项目在人才和技术上的支持,
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便于就近服务客户。(2)决策程序:公司于2011年01月20日召开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
议案》,决定将生产表面贴装式LED封装支架项目实施主体由昆山长盈变更为广东长盈。2、原
募投项目通信终端及数码产品精密型电磁屏蔽件调整为年产5亿只手机及移动通信终端连接器
扩产项目和2.38亿只通信终端及数码产品精密型电磁屏蔽件(1)变更原因:公司加快精密电
磁屏蔽件产能布局,部分募投项目产能提前实现。预计2011年将生产近8亿只精密电磁屏蔽件,
提前实现了原募投计划新增5.6亿只的产能扩张计划。公司精密连接器产品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目前,公司手机及移动通信终端精密连接器产能严重不足,限制公司在精密连接器业务的发展。
(2)决策程序:根据2011年1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2011年8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原募投项目计划年产5.6亿只通信终端及
数码产品精密型电磁屏蔽件调整为2.38亿只通信终端及数码产品精密型电磁屏蔽件将原项目总
投资19,657.16万元调整为11,057.16万元,其余8,600万元由深圳长盈实施年产5亿只手机及
移动通信终端连接器扩产项目。2011年8月24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3、原募投项目手机及数码产品滑轨项目调整为手机及移动通信终
端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1)变更原因:由于手机触摸屏技术的广泛应用,直板式手机目前成为
手机市场的主导模式,目前大屏幕直板触摸式手机更是领导智能手机潮流,金属结构件随着苹
果、HTC等智能商务手机的大量使用,逐渐成为一种新的重要制式。(2)决策程序:2011年1
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议案》。2011年8月8日审议通过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中原定由广东长盈紧密技术有限公司在东莞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年产1800万只手机滑轨项目调整为年产6700万只手机及移动通信终端精密金属结构件。
2011年8月24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以上
变更情况及相关公告均已及时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五)超募资金使用等情形

2012 年上半年内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金额、收益情况:

1、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 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就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履 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8

意上述事项。

2、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厂区产能扩建的议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1亿元租赁厂房、 购买设备,扩大精密电磁屏蔽件、精密连接器、手机滑轨和表面贴装式LED精密 支架的产能。公司已就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 的独立董事已经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3、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扩产金属外观件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对全资子 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增资1.8亿元,用于扩产手机及移动通信终端金 属外观件项目,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4、根据2012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昆山杰顺通增资以取得其部分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600万元以向昆山杰顺通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取得 昆山杰顺通20%的股权,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 事项。

(六)保荐人关于长盈精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 201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 编制的《2012 年半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重要承诺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陈奇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控股股东长盈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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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法人股东国信弘盛承诺:自对长盈精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 分股份。此外,根据国家财政部等《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 保险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本次发行上市方案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将 139.965 万股股份在公司发行上市时转由全国社会保险 基金理事会持有。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国信弘盛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会理事会将承继国信弘盛的禁售期义务。

5、公司其他股东杨振宇、长园盈佳、胡胜芳、任项生、孙业民、张炜、丁 加斌、刘明生、丁俊才、李春、叶和兵、高国亮、苏强、胡琦、邱宇晖、陈杭、 余鹏、周国义、吕汉林、赵生武、周泉、武小有、钟发志、朱守力、周俊、朱清 兵、陈明志、王青、叶孟春、陈振彪、吴忠、洪大虎、汪世臣、陈勇军、李成立、 李克志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振宇、任项生、孙业民、 张炜、丁加斌、刘明生、丁俊才、陈杭承诺: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承诺人未发生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长盈投资、实际控制人陈 奇星先生已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明确声明其在依照中国法律 法规被确认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股东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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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 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公司产品的业务活 动;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则将 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本公司;并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 可能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承诺人未发生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承诺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三)有关房屋租赁关系无效或出现纠纷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诺

本公司在深圳市的生产厂房为租赁取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富 桥工业 3 区,租赁的厂房在租赁的有效期内存在被强制拆迁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 续承租使用的可能,存在部分经营场所搬迁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长盈投资、实 际控制人陈奇星先生出具承诺:“如果发行人因租赁房产涉及的法律瑕疵而导致 该等租赁房产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发 行人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处罚的直接损失,或因拆迁可能产生的 搬迁费用、固定配套设施损失、停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 索而支付的赔偿等),陈奇星将与长盈投资就发行人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向发 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使发行人不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四)补缴税款承诺

本公司自 2005 年起至 2007 年按 15%的税率并根据应税所得额减半计缴企业 所得税,按应税所得额减半计缴企业所得税是深圳市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被国 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的可能。就上述税款补缴事宜,公司控股股东长盈投资、 实际控制人陈奇星先生出具承诺:“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前各年度所享受的税收优惠被有关政府部门追缴,则长盈投资及陈奇星 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发行人在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 的所有相关费用。”

报告期内,主管税务机关对昆山长盈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如昆山 长盈因实行核定征收方式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公司控股股东长 盈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奇星先生出具承诺:“若昆山长盈在长盈精密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各年度的税收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补缴,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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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投资无条件全额承担昆山长盈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陈 奇星将对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五)补缴社保及公积金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奇星和控股股东长盈投资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 决定,发行人及子公司昆山长盈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发行人及子公司昆 山长盈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则长盈投资将无条件 全额承担长盈精密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陈奇星将 对上述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奇星和控股股东长盈投资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 决定,发行人及子公司昆山长盈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因未为员工 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则长盈投资将无条件全额承担长盈精密 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陈奇星将对上述应补缴的住 房公积金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承诺所涉事项没有发生,承诺无需履行。

六、长盈精密委托理财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文件,对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2012 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共 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规定。除此以外,公司未发生委托理财及为他人提供担保事项。

七、长盈精密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文件,对 公司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2012 年上半年,公司 未发生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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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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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李天宇 蒋 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08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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