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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Oct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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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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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 2025-6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拟 向东莞市国森科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森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 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不超过 3 年,借款利率以资金实际使 用时间,以一年期 LPR(含税)为年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 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上述财务资 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各股东对其均按持股比例提供 财务资助,且本次财务资助金额较小,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整体风险可 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向国森科增资 250 万元人民币,取得了国森科 20%的股权。 国森科的主要产品谐波减速器为人形机器人关节的核心部件。公司此前已经布局了 机器人关节结构件(如灵巧手模组、四肢关节),但缺乏核心传动部件技术,增资国 森科可整合谐波减速器的研发生产,为公司机器人关节模组提供高精度传动支持, 完善公司在机器人产业链的布局,助力公司开辟新的增长曲线。

为支持国森科的经营发展,满足其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向国森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 起算不超过 3 年,借款利率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以一年期 LPR(含税)为年利率, 计算并支付利息,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因国森科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国森科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2、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塘角花园新村大街 33 号 1 号楼 101 室

3、注册资本:1,250 万元

  • 4、法定代表人:喻华兰

  • 5、成立日期:2018-03-13

6、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精密工业机械、减速器、机械手、机 器人、自动化设备、通用机械设备、机械配件、塑胶齿轮制品、金属齿轮制品、控 制系统软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 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国森科 20%股权,喻华兰持有国森科 40%股权,东莞市 鑫诚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国森科 16%股权,东莞市百善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国森科 8%股权,广东浩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国森科 8%股权,李 岩持有国森科 8%股权。

公司持有国森科 2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 司与国森科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向国森科增资之前,国森科原股东已向国森科提供财务资助共计 3,069 万 元。公司本次向国森科提供财务资助系按照增资后在国森科的持股比例,与原股东 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国森科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8、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其他股东 1:

其他股东1:
姓名 喻华兰
国籍 中国
关联关系 喻华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按出资比例向国森科提供财务资助

其他股东 2:

其他股东2:
公司名称 东莞市鑫诚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3279C4H
执行事务合伙人 喻华兰
主要经营场所 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塘角花园新村大街33号1号楼202室
出资额 2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9-03-27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物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喻华兰持有35%的合伙份额;珠海丽辉全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25%的合伙份额;刘春民持有15%的合伙份额;
李灿持有15%的合伙份额;刘鸣源持有10%的合伙份额
关联关系 东莞市鑫诚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按出资比例向国森科提供财务资助

其他股东 3:

其他股东3:
公司名称 东莞市百善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WQBP39Q
法定代表人 邓晓华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大厚路3号之一1号楼209室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06-23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周顺平 70%
邓晓华 30%
关联关系 东莞市百善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按出资比例向国森科提供财务资助

其他股东 4:

其他股东4:
公司名称 广东浩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WQPPW4R
法定代表人 唐仕波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大厚路3号之一1号楼218室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5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06-27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唐仕波 70%
郑成英 30%
关联关系 广东浩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按出资比例向国森科提供财务资助

其他股东 5:

其他股东5:
姓名 李岩
国籍 中国
关联关系 李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按出资比例向国森科提供财务资助

9、股权穿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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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41231
资产总额 4,609.67
负债总额 3,807.2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3,807.28
项目名称 20241231
净资产 802.39
20241月至12
营业收入 1,421.37
利润总额 -262.59
净利润 -262.59

11、公司 2024 年度未向国森科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 清偿的情形。

  • 12、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森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因国森科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 1、资助金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 2、资助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不超过 3 年

  • 3、资助方式:现金

  • 4、利息计算: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以一年期 LPR(含税)为年利率,计算并

  • 支付利息

  • 5、资金用途:用于国森科的日常生产经营

  • 6、偿还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按期限归还

  • 7、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与国森科正式签署的借款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向国森科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本次财务 资助金额较小,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 向国森科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根据国森科的财务数据,国森科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国森科的经营管理, 积极跟踪国森科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 安全。

五、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43,347.06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2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 报表外主体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不超过 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0.11% ;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本次财务资助金额较小,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公司和其 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国森科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 将加强对国森科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国森科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 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满足其经营业务对流动资 金周转需求,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 务资助金额较小,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长盈精密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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