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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ug 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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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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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 2025-5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进展情况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5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656,500 万元,其中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613,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43,500 万元。前 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公司对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存量担保(即此前已与各银行 签订担保协议但主借款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额度)、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 续保,期限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2、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分别为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盈”)、广东方振新 材料精密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方振”)的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 况如下表:
| 序号 | 保证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本次担保金额(万元) |
|---|---|---|---|---|
| 1 | 长盈精密 | 广东长盈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15,000 |
| 2 | 长盈精密 | 广东方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6,000 |
| 3 | 长盈精密 | 广东方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5,000 |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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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时间:2010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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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三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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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陈小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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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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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玻璃及组件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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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销售;电子陶瓷及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塑胶及组件的研发、制造、 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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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结构:广东长盈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公司对其享有100%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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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781,826.63 | 733,909.70 |
| 负债总额 | 434,075.52 | 386,695.92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83,277.74 | 68,368.75 |
| 流动负债总额 | 412,519.53 | 365,340.47 |
| 净资产 | 347,751.11 | 347,213.78 |
| 2025年1月至3月 | 2024年1月至12月 | |
| 营业收入 | 181,057.92 | 699,581.37 |
| 利润总额 | 483.79 | 3,974.89 |
| 净利润 | 526.34 | 4,113.76 |
(二)被担保人:广东方振新材料精密组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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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时间:2008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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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所: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社区莞樟路横坑段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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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张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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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4,643.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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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范围: 研发、产销、加工:高分子材料、硅橡胶制品、五金制品、玻
-
璃制品、模具、塑胶制品、电子制品;货物进出口;研发、生产、销售:非织造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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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结构:广东方振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公司对其享有100%控制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43,507.55 | 48,706.29 |
| 负债总额 | 31,197.96 | 36,640.55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3,002.30 | |
| 流动负债总额 | 29,368.93 | 34,251.47 |
| 净资产 | 12,309.59 | 12,065.74 |
| 2025年1月至3月 | 2024年1月至12月 | |
| 营业收入 | 12,591.63 | 56,304.19 |
| 利润总额 | 243.85 | 2,005.90 |
| 净利润 | 243.85 | 2,005.90 |
三、保证合同或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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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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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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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人: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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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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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之所述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 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 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 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 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 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被担保人:广东方振新材料精密组件有限公司
-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2、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债务人:广东方振新材料精密组件有限公司
-
4、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
-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之所述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 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 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 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 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 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被担保人:广东方振新材料精密组件有限公司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东方振新材料精密组件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 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 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 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7,159.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97,064.90 万元的比例为 25.9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或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