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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n 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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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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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4-5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826,086 股,发行价 格每股9.2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359,999,991.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16,745,496.2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3,254,494.96 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 3-15 号),截至2024 年5 月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验资账户中。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 与各存管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 专户管理。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的内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22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1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
电池零组件项目
118,225.00 94,000.00
2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
电池零组件项目
64,550.00 53,000.00
3 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 零组
件项目
80,539.00 5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合计 286,314.00 220,000.0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需求额。根据《深 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 册稿)》的内容,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 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 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现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
入额(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入额(万元)
1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
电池零组件项目
118,225.00 94,000.00 26,325.45
2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
电池零组件项目
64,550.00 53,000.00 45,000.00
3 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
件项目
80,539.00 50,000.00 4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合计 286,314.00 220,000.00 134,325.45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 集资金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 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 况进行的,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调 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长盈精密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长盈精密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长盈精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 异议。

五、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