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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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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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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梁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 相关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10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梁融 10 2 8 0 0

4、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通过管理层 向各位股东所做的工作汇报和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加强了本人对公司工作

计划完成情况的认可。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报告期内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 独立意见:

1、2021年1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其元转让其参股公司上 海念通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上海临港 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并增加四川宜宾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 整合优化资源,降低管理成本,聚焦主营业务管理,本次转让的念通智能的股权, 定价公允,对投资收益金额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对整体经营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关联董事陈奇星先生已回避表决,因此同意该议案内 容。

2、2021年2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12个月的事项,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股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 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 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2021年3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实 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

4、2021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 外担保情况、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 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 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经核查后认为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的资 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的资质要求,能满足公司2021年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认为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不 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认为公司本次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 合理、必要的日常经营性交易,占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对方均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存在履约能力 障碍,且关联董事陈奇星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因此同意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作 出的决议;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 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 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5、2021年6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 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2年调整为4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增加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6、2021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7、2021年12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2021年度主要工作职 责如下: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了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管绩效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沟通。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管 座谈交流、电话询问、现场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审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 员进行沟通,主动、及时地对有关事项进行跟踪,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 此外,积极关注公共传媒对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 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2021年积极参加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规范管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和加强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更好的建议。

七、其他工作

1、未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 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梁融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