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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r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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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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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 办理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二节股权激励》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现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 导意见》、《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 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 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 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 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审议 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范围, 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 励对象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金全部为自筹;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 务技术骨干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和 决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 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

本激励计划以营业收入作为公司层面的考核指标,该指标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 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是预测企业经营发展趋势、衡量公司成长性的有效指标。公 司在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 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设定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 指标。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目标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 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层面也设置了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人 员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是否达到行 权条件以及具体的可行权比例。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 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 果,也将进一步督促激励对象尽忠职守,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詹伟哉 梁 融 孔祥云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