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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Mar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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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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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14 年度述职报告
(詹伟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14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 相关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12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 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 詹伟哉 | 12 | 9 | 3 | 0 | 0 | 否 |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 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通过管理层向各位股东所做的工作汇报和各项经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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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实现情况,加强了本人对公司2014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认可。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报告期内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4年1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聘任陈小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陈小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2014年2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 票期权的首次授权日为2014年2月19日,同意向449名激励对象授予6,264,300份股票 期权。
3、2014年3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2013年度报告相关的事 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使用节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2013年度报告相关文件和2013年度分配预 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调 整独立董事津贴,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执行;同意修订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收入322.2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合 计不超过2.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4、2014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陈奇星先生、张俭先 生、朱守力先生、陈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詹伟哉 先生、杨高宇先生、宋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5、2014年5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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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申请综合授信增加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陈 奇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正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俭先生、任项生 先生、孙业民先生、丁俊才先生、刘明生先生、董曙光先生、钟发志先生、陈小硕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守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长 盈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增加担保额度1.8亿元,即由原来的1.4亿元增加至3.2亿元。
6、2014年6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修订《公司章程》之有关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至2016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同 意修订《公司章程》之有关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至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
7、2014年8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 资子公司为贷款提供资产抵押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陈苗圃先生、倪文凯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广东长盈为贷款提供资产抵押。
8、2014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201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向控股股东长盈投资申请委托贷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201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文件;同意广东长盈向控股股东长盈投资申请委托贷款。
9、2014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全资子公司昆山长盈为其子 公司泰博股份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昆山长盈将按照其在泰博股份的 持股比例(40%)在160万元的额度内为泰博股份提供担保。
10、2014年11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全资子公司昆山长盈收购 泰博股份40%股权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昆山长盈收购泰博股份40%的股权。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两个专业委员会组织: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 为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严格按 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尽 责地履行职责,在2014年度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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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 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各项会议,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其中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召开审计专项会 议,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总体审 计策略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审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指导,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对于有关事项形成决 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其中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 年度高管绩效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沟通。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深入车间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研发项目 情况。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现场与公司 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审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主动、及时地对有关事项 进行跟踪,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此外,积极关注公共传媒对公司的 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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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2014年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 议,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和加强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更好的建议。
七、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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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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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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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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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201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 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201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 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詹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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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