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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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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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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3页
三、附件 ...第14—17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4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5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6—17页
上海市海淀区海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浙26YVN5NZ5D
关凭
地址:杭州市桃江路1366号
Add: 1366 Qianjiang Road, Hangzhou, China
网址:www.pccpa.cn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148号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盈精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长盈精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诚信 公正 务实 专业
第 1 页 共 17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盈精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让 李叶 申涵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智盈 蔡杨 申雪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第 2 页 共 17 页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996,16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88元,共计募集资金1,899,999,987.8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981,132.08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883,018,855.76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合计2,634,902.0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80,383,95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号)。
2.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26,08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20元,共计募集资金1,359,999,991.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979,245.21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347,020,745.99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合计3,766,251.0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43,254,494.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15号)。
第 3 页 共 17 页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88,038.40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89,071.95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2 | 923.13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2,906.63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871.18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1] | C2 | 2,075.97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4.84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88,200.77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 | D2=B2+C2 | 2,999.10 |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3 | 2,911.47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250.00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 差异[注3] | G=E-F | -250.00 |
[注1]“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2,075.97万元(含利息等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注2]期初“5G智能终端模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923.13万元(含利息等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期发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75.97万元,详见注1之说明
[注3]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时多转入25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鉴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该等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多转入募集资金户的2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34,325.45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7,002.08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3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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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968.68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95.36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3,970.76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31.94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90,686.63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736.63 | |
| 差异[注] | G=E-F | 89,950.00 |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89,95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鉴于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第 5 页 共 17 页
根据《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海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建设银行前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相关规定,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募集资金专户4000022719201968770进行注销,于2025年4月30日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募资资金专户4000022719201997214进行注销,于2025年4月29日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募资资金专户338070100100341157进行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无资金且无后续用途。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29202587107 | 125,940.04 | 募集资金专户 |
|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44250100000400005380 | 218,592.10 | 募集资金专户 |
| 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海支行 | 86041110000261112 | 733,637.02 | 募集资金专户 |
| 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443066089013008966032 | 1,564,447.42 | 募集资金专户 |
| 宜宾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443066089013009315800 | 3,989,342.68 | 募集资金专户 |
| 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 | 8110301012100734349 | 217,335.41 | 募集资金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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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 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 753678662661 | 517,009.92 | 募集资金专户 |
| 合计 | 7,366,304.59 |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相关规定,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募集资金专户755915326810001进行注销,于2025年6月5日将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79120078801000004389进行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无资金且无后续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主要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产生的资金需求,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从而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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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88,038.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71.18[注] |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8,200.77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 否 | 89,070.82 | 89,070.82 | -871.18 | 89,500.17 | 100.48 | 2024年12月31日 | 8,251.90 | 是 | 否 |
| 2.5G智能终端模组 | 否 | 98,967.58 | 98,967.58 | 98,700.60 | 99.73 | 2022年6月30日 | 24,669.31 | 是 | 否 | |
| 3.募投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75.97 | 2,999.10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8,038.40 | 188,038.40 | 1,204.79 | 191,199.87 | 32,921.21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第8页共17页
1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公司存在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具体如下: |
|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在四川省宜宾市设立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产品将直接供应四川宜宾周边的客户。本次除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两个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两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 | |
| 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澳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当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2年调整为4年。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5G智能终端模组建设的部分费用。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603号),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998.35万元。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2020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22,998.35万元。 |
| 2.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于2024年10月1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为466.50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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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5G智能终端模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23.1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公司“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75.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原因系公司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工作。公司积极与协议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已于2023年7月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
[注] 本年度投入金额系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设备退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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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34,325.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968.68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970.7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 否 | 26,325.45 | 26,325.45 | 3,728.04 | 3,728.04 | 14.16 | 2027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 2.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 否 | 45,000.00 | 45,000.00 | 11,087.33 | 11,710.59 | 26.02 | 2026年6月30日[注1] | 不适用 | 否 | ||
| 3. 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2,121.90 | 5,514.07 | 13.79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 4.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3,000.00 | 23,000.00 | 31.41 | 23,018.06 | 100.0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4,325.45 | 134,325.45 | 16,968.68 | 43,970.76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第11页 共17页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动态变化以及配合部分客户产品的需求进度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节奏有所放缓。公司经审慎评估后认为,随着前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有序释放,以及公司境内外自建产能的稳步提升,当前整体产能已能较好地满足现阶段业务发展需求。同时,考虑到美国关税政策等不确定性对海外客户订单稳定性带来的影响,为有效防范盲目扩产风险,切实保障募集资金投入的安全性与有效性,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状况、整体市场趋势以及客户需求特点,决定合理延缓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组件项目的实施进度,以此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组件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调整后“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7 年 6 月 30 日,“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组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7 年 12 月 31 日。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经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增加宜宾长盈之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电子为募投项目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川(2024)宜宾市不动产权第 0027178 号证书对应地块(所有权人:宜宾长盈电子)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因新增实施主体需要完成场地建设等事项,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延长项目的建设期,调整后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组件项目建设的部分费用及发行费用。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3,156.16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779.54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76.63 万元。上述内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322 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89,950.00 万元。[注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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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为 90,686.63 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金额为 736.63 万元,应结余金额与实际结余金额的差异 89,950.00 万元,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89,950.00 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 1]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主要投入为设备购置,依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并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因素,公司谨慎进行产能布局,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已启动内部评估,后续会依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出合理调整,并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注 2] 2025 年 9 月,由于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原因,误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中的部分款项转至公司一般户。公司当天及时发现这一误操作,并于次日将该部分款项全部转回至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中。该事项属于偶发性事项,公司发现后将全部资金次日即归还至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该误操作行为已及时纠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及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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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序号:0019886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33000001
批准执业文号:浙财会〔2011〕25号
批准执业日期:1998年11月21日设立,2011年6月28日转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
2024年12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证〔2026〕3-14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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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5793421213 (1/3)
营业执照
(副本)

四纸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签字信息
名 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 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钟建国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竞争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计划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修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全人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或高质量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业(2026)3-14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法经营,协用上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出资额 壹亿玖仟柒佰叁拾伍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1年07月18日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登记机关
2026年02月12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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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键审〔2026〕3-14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叶涵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使用无名日本电脑日外传。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调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10
注意事项
- 适合于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调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
适合于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
适合于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
适合于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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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清检验登记
Ah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
This cert
this rene

杨雪燕 330000011225
证书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2020
年7
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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