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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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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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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深 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长盈精密 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中金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90,996,16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899,999,987.84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981,132.08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883,018,855.76 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汇入公司 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22729201967703 的人民币账 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 2,634,902.05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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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383,953.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 号)。
2 、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826,086 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59,999,991.2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 费用 12,979,245.21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347,020,745.99 元,已由联席 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汇入公司账户。另减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 3,766,251.03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43,254,494.9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15 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1 、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88,038.40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67,912.74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886.29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1,159.21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1 |
C2 | 923.13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20.34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89,071.95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2 | 923.13 |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2+C3 | 2,906.63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949.95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199.95 | |
| 差异 注2 |
G=E-F | -250.00 |
注 1:广东长盈“5G 智能终端模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 923.13 万元(含利息等收入)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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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时多转入 250.00 万元至募集资 金账户。
2 、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34,325.45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7,002.08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36.58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7,002.08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36.58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07,459.95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659.95 | |
| 差异 注 |
G=E-F | 104,800.00 |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800.00 万元,以及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14,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长盈精 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 、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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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长盈”)、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长盈”) 及其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长盈”)、常州长盈 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长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 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蛇口支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 作由中金公司承接。
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后,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规 定用途使用完毕或计划不再使用,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该等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至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该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手续,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国信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此外,针对仍存续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临港长盈、 宜宾长盈、常州长盈,分别与中金公司、募集资金开户及存储银行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2 、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常州长盈、宜宾长盈、广东长盈、 临港长盈、宜宾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长盈电子”)分别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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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及中金公司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 额 |
备注 |
| 上海临港长盈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19201968770 | 11,970,330.66 | 上海临港新能 源汽车零组件 (一期)项目 |
| 宜宾长盈精密技 术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19201997214 | 1,180.15 | 上海临港新能 源汽车零组件 (一期)项目 |
| 常州长盈精密技 术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和平支行 |
338070100100341157 | 27,971.07 | 上海临港新能 源汽车零组件 (一期)项目 |
| 合计 | 11,999,481.88 |
注:截至本期初,公司共有 5 个募集资金账户。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将临港长盈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的募集资 金专户 689016160 进行注销,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将广东长盈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南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766674247176 进行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无资金且无 后续用途。
2 、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9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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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深圳市长盈精 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
755915326810001 | 280,660.72 | 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 |
| 深圳市长盈精 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120078801000004389 | 33,335.74 | 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 |
| 广东长盈精密 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29202587107 | 6,306,988.37 | 智能可穿戴 设备AR/VR 零组件项目 |
| 广东长盈精密 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前海分行 |
44250100000400005380 | 196,056.64 | 智能可穿戴 设备AR/VR 零组件项目 |
| 宜宾长盈精密 技术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海支行 |
86041110000261112 | 12,131,195.45 | 宜宾长盈新 能源动力及 储能电池零 组件项目 |
| 宜宾长盈精密 技术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宝安支行 |
443066089013008966032 | 383,086.94 |
宜宾长盈新 能源动力及 储能电池零 组件项目 |
| 宜宾长盈精密 电子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宝安支行 |
443066089013009315800 | 3,777,888.69 |
宜宾长盈新 能源动力及 储能电池零 组件项目 |
| 常州长盈精密 技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
8110301012100734349 | 112,740.24 | 常州长盈新 能源动力及 储能电池零 组件项目 |
| 常州长盈精密 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南头支行 |
753678662661 | 3,377,523.52 | 常州长盈新 能源动力及 储能电池零 组件项目 |
| 合计 | 26,599,476.31 |
注: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将临港长盈开立在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443066089013008965784 进行注销,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已无资金且无后续用途。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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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 表 1 和附表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经综合考 虑业务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增加宜宾长盈之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 电子为募投项目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川 (2024)宜宾市不动产权第 0027178 号证书对应地块(所有权人:宜宾长盈电子) 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因新增实施主体需要完成场地建设等事项,为保证募投项 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延长项目的建设期,调整后该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 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组件项目建设的部分费用及支付了发行费用。根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 3-322 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779.54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76.63 万元。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3,156.16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3 亿元的闲置的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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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 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85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5 亿元的闲置的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90,800.00 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的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 14,000.00 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5G 智能终端模组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 923.1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原因系公司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 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并将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 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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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余额合计 949.95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尚未 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50.00 万元,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时多转入 2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 余额 1,199.95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余额合计 107,459.95 万元(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及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90,8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 14,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的余额 2,659.95 万元。
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使用闲置的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归还时多转入 2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等项目进行结项, 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多转入募集资金户的 2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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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州长盈新能源动 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主要投入为设备购置,依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并综 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因素,公司谨慎进行产能布局,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 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已启动内部评估,后续会依据项目实际实施进 展,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出合理调整,并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将予以督促。
除上述情况外,2024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保荐人执行了以下核查措施: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获取并查 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 说明、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抽查了募集资金大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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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凭证及原始凭据;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的单据;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合同;查阅了公司公 告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闲置的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时多转入 2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 司拟对该等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 多转入募集资金户的 2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后续会依据项目实际实施 进展,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出合理调整,并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将予以督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人对长盈精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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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88,038.40 | 188,038.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159.21 | 21,159.21 | 21,159.21 | 21,159.21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9,995.08 注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1、上海临港 新能源汽车 零组件(一 期) |
否 | 89,070.82 | 89,070.82 |
21,159.21 |
90,371.35 |
101.46% |
2024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2、5G 智能 终端模组 |
否 | 98,967.58 | 98,967.58 |
- |
98,700.60 |
99.73% 注2 |
2022年6月30日 | 36,805.14 | 是 |
否 |
| 3、募投项目 结余补充流 动资金 |
否 | - | - |
923.13 |
923.13 |
- 注2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88,038.40 | 188,038.40 |
22,082.34 |
189,995.08 |
-- |
-- |
36,805.14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12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存在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 具体如下: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在四川省宜宾市设立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 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产品将直接供应四川宜宾周边的客户。本次除增加实 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两个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两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 定。 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 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 当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 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2年调整为4年。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5G 智能终端模组建设的部分费用。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603号),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998.35万元。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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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 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 金予以置换。202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 22,998.35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 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 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金额为 466.5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运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783 亿元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 使用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85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公司“5G 智能终端模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 2020 年向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923.1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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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原因系公司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严格 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 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949.95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其中,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50.00万元,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归还时多转入25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1,199.95万元。 鉴于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等 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多转入募集资金户的250.00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工作。公司积极与协议相关 方进行沟通,并已于2023年7月完成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 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公司使用闲置的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时多转入250.00万元 至募集资金户。鉴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拟对该等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多转入募集资金户 的2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注 2:公司将“5G 智能终端模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23.1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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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 年度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34,325.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02.0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02.0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1、常州长盈新 能源动力及储 能电池零组件 项目 |
否 | 26,325.45 | 26,325.45 |
- |
- |
- |
2025年6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 2、宜宾长盈新 能源动力及储 能电池零组件 项目 |
否 | 45,000.00 | 45,000.00 |
623.26 |
623.26 |
1.39% |
2026年6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 3、智能可穿戴 设备AR/VR零 组件项目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3,392.17 |
3,392.17 |
8.48% |
2025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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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补充流动资 金 |
否 | 23,000.00 | 23,000.00 |
22,986.65 |
22,986.65 |
99.94%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134,325.45 | 134,325.45 | 27,002.08 |
27,002.08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主要投入为设备购置,依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并综 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因素,公司谨慎进行产能布局,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 定差异。公司已启动内部评估,后续会依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 出合理调整 ,并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经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增 加宜宾长盈之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电子为募投项目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实施 主体,并增加川(2024)宜宾市不动产权第0027178号证书对应地块(所有权人:宜宾长盈电子)为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因新增实施主体需要完成场地建设等事项,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拟延长项目的建设期,调整后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建设的部分费用及支 付了发行费用。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322号),截至2024 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79.54万元,以自筹 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76.63万元。2024年7 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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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6.16万元。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 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5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0,800.0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14,0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07,459.95万元(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以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90,8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14,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2,659.95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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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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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杨佳倩 詹超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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