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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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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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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4 页
| 三、附件 ……………………………………………………………第 15—18 页 |
|
|---|---|
|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5 页 |
|
|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6 页 |
|
|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7—18 页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3-146 号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盈精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长盈精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盈精密公司 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 由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996,16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899,999,987.84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981,132.08 元(不含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 1,883,018,855.76 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22729201967703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 2,634,902.05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0,383,953.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0〕3-108 号)。
-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826,08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20 元, 共计募集资金 1,359,999,991.2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979,245.21 元(不含税)后

的募集资金为 1,347,020,745.99 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3,766,251.03 元(不含税)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43,254,494.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1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金 额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88,038.40 | ||
| 项目投入 | B1 | 167,912.74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886.2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1,159.21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1] |
C2 | 923.13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20.34 | |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89,071.95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1] |
D2 | 923.13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2+C3 | 2,906.63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949.95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199.95 | |
| 差异[注 2] |
G=E-F | -250.00 | |
注 1:"5G 智能终端模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 923.13 万元(含利息等收入)永 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注 2: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时多转入 250.00 万元至募 集资金账户
-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34,325.45 | |
| 项目投入 | B1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
| 项目投入 | C1 | 27,002.08 | |
| 本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36.58 |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7,002.08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36.5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07,459.95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659.95 | |
| 差异 | G=E-F | 104,800.00 |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800.00 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 14,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 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了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鉴于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 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并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常州 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临 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分别与招商银行 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福海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建设银行前海分 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 注 |
|---|---|---|---|---|---|
| 上海临港长盈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19201968770 | 11,970,330.66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宜宾长盈精密技术 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19201997214 | 1,180.15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常州长盈精密技术 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和平支行 |
338070100100341157 | 27,971.07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合 计 |
11,999,481.88 |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将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689016160 进行注销,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将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募资资金专户 766674247176 进行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已无资金且无后续用途
-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9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 注 |
|---|---|---|---|---|---|
| 深圳市长盈精密 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福永 支行 |
755915326810001 | 280,660.72 | 募集资金专户 | |
| 深圳市长盈精密 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
上海浦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福华支行 |
79120078801000004389 | 33,335.74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广东长盈精密技 术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福永支行 |
4000022729202587107 | 6,306,988.37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广东长盈精密技 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蛇口支行 |
44250100000400005380 | 196,056.64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宜宾长盈精密技 术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福海 支行 |
86041110000261112 | 12,131,195.45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宜宾长盈精密技 术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安 支行 |
443066089013008966032 | 383,086.94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宜宾长盈精密电 子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安 支行 |
443066089013009315800 | 3,777,888.69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常州长盈精密技 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皇岗 支行 |
8110301012100734349 | 112,740.24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常州长盈精密技 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西丽 支行 |
753678662661 | 3,377,523.52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合 计 |
26,599,476.31 |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将交通银行深圳 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443066089013008965784 进行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无资金且无后 续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1。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主要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产生的资金需求,降低 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 从而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
编制单位: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Ħ | 188,038.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082.34[注1]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己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9, 995. 08 [注 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 (2) / (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 上海临港新能 源汽车零组件(一)否 期) |
89,070.82 | 89,070.82 | 21, 159. 21 | 90, 371, 35 | 101.46 2024年12月31日 | -- 不适用 | 否 | |||
| 智能终端模石 2. 5G 组 |
98, 967. 58 | 98, 967. 58 | 98, 700, 60 | 99.73[注2] 2022年6月30日 | 36, 805, 14 是 | 否 | ||||
| 3. 募投项目结余补 否 充流动资金 |
923.13 | 923.13 |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188, 038. 40 | 188, 038. 40 | 22, 082.34 | 189, 995, 08 | $\overline{\phantom{m}}$ | 36, 805. 14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公司存在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 具体如下: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在四川省宜宾市设立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该全资 子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产品将直接供应四川宜宾周边的客户。本次除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 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两个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两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 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当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 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 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 年调整为 4 年。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 5G 智能终端模组建设的部分费用。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 告》(天健审〔2020〕3-603 号),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22,998.35 万元。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 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202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 22,998.35 万元。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 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 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 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 (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金额为 466.50 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 2.085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5G 智能终端模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 2020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923.1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原因系公司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 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 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949.95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1,199.95 万元;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50.00 万元,主要系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时多转入 2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工作。公司积极与协议相关方 进行沟通,并已于 2023 年 7 月完成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及部分募 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
[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注 2] 公司将"5G 智能终端模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23.1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附件 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0.004 \pm \frac{3}{2}$
| 编制单位: |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 + 12$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34, 325. 4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7,002.0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02.0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 (2) / (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 常州长盈新能源 动力及储能电池零 组件项目 |
否 | 26, 325. 45 | 26, 325. 45 | 2025年6月30日 | -- 不适用 | 否 | ||||
| 2. 宜宾长盈新能源 动力及储能电池零 组件项目 |
否 | 45,000.00 | 45,000.00 | 623.26 | 623.26 | 1.39 2026年6月30日 | -- 不适用 | 否 | ||
| 3. 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组件项目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3, 392, 17 | 3, 392.17 | 8.48 2025年12月31日 | -- 不适用 | 否 | ||
| 4.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3,000.00 | 23,000.00 | 22, 986. 65 | 22, 986, 65 | 99.94 不适用 |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134, 325.45 | 134, 325, 45 | 27,002.08 | 27,002.0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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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主要投入为设备购置,依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并综合考虑内 外部环境因素,公司谨慎进行产能布局,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已启 动内部评估,后续会依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出合理调整 ,并将及时履 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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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经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增加宜宾长盈之 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电子为募投项目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川(2024) 宜宾市不动产权第 0027178 号证书对应地块(所有权人:宜宾长盈电子)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因新增实施主 体需要完成场地建设等事项,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延长项目的建设期,调整 后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组件项目建设的部分费用及发行费 用。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3,156.1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779.54 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76.63 万元。上述内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由其出具《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322 号)。 2、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意公司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 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 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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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90,8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 14,000.00 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107,459.95 万元(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以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90,800.00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 14,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2,659.95 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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