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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Mar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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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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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 3—9 页

三、附件
…………………………………………………………………第
10—13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0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1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2—1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32 号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盈精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长盈精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盈精密公司 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 由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996,16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899,999,987.84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981,132.08 元(不含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 1,883,018,855.76 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22729201967703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 2,634,902.05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0,383,953.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0〕3-10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净额 A 188,038.40


序号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54,847.61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65.36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3,065.13
利息收入净额 C2 20.9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67,912.74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86.2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3,011.9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411.95
差异[注] G=E-F 20,600.00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6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临港长盈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 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鉴于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 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长盈精密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广东长盈精密
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南头支行
766674247176 9,216,089.15 募集资金专户
上海临港长盈
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永支行
4000022719201968770 9,063,851.66 募集资金专户
上海临港长盈
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蛇口支行
689016160 2,803,001.35 募集资金专户
宜宾长盈精密
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永支行
4000022719201997214 21,742.07 募集资金专户
常州长盈精密
技术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和平支行
338070100100341157 3,014,769.06 募集资金专户

24,119,453.2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编制单位: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8, 038.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 065. 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ATTI
$\Delta$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己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7, 912.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 (2) / (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上海临港新能
源汽车零组件
(一期)
89, 070, 82 89, 070, 82 13, 065. 13 69, 212, 14 77.70 $2024 - 12 - 31$ 不适用 不适用
2.5G 智能终端
模组
98, 967. 58 98, 967. 58 98, 700.60 99.73 $2022 - 06 - 30$ 37, 101, 80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188, 038.40 188, 038, 40 13,065.13 167, 912.74 37, 101.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公司存在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具
体如下:
2021

1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在四
川省宜宾市设立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生产的新
能源汽车零组件产品将直接供应四川宜宾周边的客户。本次除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该项目投资总额不
变,两个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两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
2021

6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
有限

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
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当地的客户
订单需求确定。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
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
年调整为
4
年。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
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
5G
智能终端模组建设的部分费用。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
健审〔2020〕3-603
号),截至
2020

11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22,998.35
万元。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
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2020

12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
22,998.35
万元。

本公司于
2022

12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12

1
日,公司实际使
用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783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超过
12
个月。
本公司于
2023

12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12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20,60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3

12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23,011.95
万元(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额以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600.00
万元,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2,411.95
万元。
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工作。公司积极与协议相关方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行沟通,并已于
2023

7
月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后续公司将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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